文|独角兽挖掘机
《云南虫谷》恐怕也没想到,在褒贬不一的口碑之后,自己还会凭更高的身价真正“火”了一把。
这部由腾讯视频自制的盗墓剧,在2021年上线时,口碑(豆瓣评分6.1分)远低于同系列上一部龙岭迷窟(豆瓣评分8.1分),但凭借3240万元的天价索赔,在时隔一年后登上了热搜。
因为用户在平台上发布《云南虫谷》剪辑片段,10月26日,抖音一审被判赔偿腾讯超3240万。法院判决依据是,抖音平台上有大量用户对涉案作品实施了侵权行为,虽然抖音采取措施减少了侵权作品的数量,但侵权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抖音因此属于帮助侵权,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并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240余万元。
最近几年,长视频与短视频的版权之争不断,但这次3240万赔偿金额,刷新了网络影视版权案件赔偿记录,也让各方大跌眼镜。
也难怪会有网友调侃,当其他长视频平台仍在深耕内容创作,腾讯视频或将另辟蹊径带来一个新的“解法”:长视频企业命脉要靠法务部门扛起了?
天价赔偿,能缓解长视频焦虑吗?
01维权之“甜”,能解盈利之“苦”吗?
这并不是腾讯首次起诉抖音。
去年6月,因为抖音平台上出现《斗罗大陆》等切条剪辑以及合集等内容,腾讯视频就将抖音起诉,索赔金额超过6000万元,随后又将这一数字调高至8亿元。
此前有媒体统计,去年6月至12月底,腾讯以侵害著作权为由,在全国13个省份的18家法院起诉抖音高达168次,涉及标的总额接近30亿元,其中,亿元以上的就有4起。
尽管腾讯在版权方面对抖音一直态度十分强硬,长短视频平台的版权之争向来也是“剪不断理还乱”,但此次《云南虫谷》判决结果出来后,还是让各方大呼意外。
争议点主要集中两个方面。
第一,按照过去判罚标准,2021年,行业相关案件的赔偿金额大多在5万元以下。另外,根据《2021年视频类案件对判赔金额产生影响的权利作品相关因素研究》内容,电视剧内容展示形式判决金额最大值为200万元,不足此次《云南虫谷》案被判金额的十分之一。
此前也有过类似判例,腾讯视频起诉抖音侵犯其《北上广依然相信爱情》网络版权索赔499万元,但最终仅得到10万元赔偿金额。为何热度、口碑远不如前者的《云南虫谷》却获得了3200万元的天价赔偿,甚至超过了腾讯最初起诉索赔金额的3倍。
第二,“每集200万元”的评判标准是基于什么维度得出来的?要知道,3200万元的赔偿总额不仅成为腾讯在影视版权类内容维权案件中获得最高赔偿,也刷新了全国法院网络影视版权案件赔偿的记录,是去年最高记录的16倍。
在盗墓类内容侵权的另一起案例中,爱奇艺2个月前起诉快手侵权《老九门》仅获赔100万元,法院给出的是“每集2万”的赔偿标准,只有《云南虫谷》的百分之一。作为国内首例“算法推荐”生效判决案例,无论是事实认定、还是定赔标准,对于行业都有参考及指导价值。
长短视频的愈演愈烈的版权之战,也折射出长视频平台的经营“焦虑”。
近年来,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冲击下,竖屏开始占据了年轻人更多的休闲时间,也挤压了长视频的生存空间。
QuestMobile数据显示,中国互联网典型媒介类型广告市场份额分布中,在线视频广告份额开始逐步被电商和短视频挤压,从2019年的5.8%缩减至2022年的4.3%;短视频信息流广告占比从2020上半年24.6%增至2021上半年的30.8%。
最近两年,长视频平台也通过会员费涨价、优化人员结构和缩减成本等方式自救,但依然难挽救颓势。
这次的高额赔偿能缓解盈利压力吗?
客观地说,企业通过自身法务维护自身权益无可厚非。但这样的天价赔偿,短期看着很爽,但从长远来看,并不能解决盈利压力,还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品牌形象。
手机巨头苹果在商标上的过度维权就是前车之鉴。
过去三年,苹果提出了215份商标异议申请,超过其他几大互联网巨头的总和。
因为其远高同行的异议申请数量,以及过度泛化边界的目标,让苹果被公众贴上了“诉棍”、“商标霸凌”的标签,品牌形象受损。
过犹不及。
02天价赔偿,一把会反噬的双刃剑
首先,这起判决要肯定的是对版权方的保护,只有尊重原创保护版权,才会有更多人愿意投入,去做出更好的作品来。
加强版权保护,这个已经成为社会共识,这里也包括抖音这样的短视频平台。
事实上,在法院在对《云南虫谷》的判定上,其中有一句提到“抖音采取措施减少了侵权作品的数量”。这说明,抖音在对UGC(用户生产的内容)的内容审核上也是采取了具体措施的,也是认可版权保护的。
然后,放到行业来看,这样的天价赔偿有利于行业发展吗?
答案是未必。
与短视频内容环境一样,长视频平台上同样也存在着大量的UGC,天价赔偿在约束对手的同时,说到底也增加了自身涉诉和赔偿的成本。
比如腾讯视频,此前其侵犯今日头条拥有电视剧《战魂》的独家网络版权,被杭州互联网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40万元。
如果未来内容产业侵权的判罚标准,动辄就会参照千万级的规格进行裁定,恐怕没有哪家平台能够承受这种赔付之重和维权成本之高。
另外,超高的维权成本会让内容平台审核更加严苛,而用户会因为表达受限,创作热情大幅下降,许多希望通过短视频达到宣传、引流的影视剧作品的宣发效果将大打折扣。
事实上,如何判定用户上传的视频是否侵权是一项复杂、没有标准的工程。大多数侵权一般也不会直接进入法律环节,成本较低、效率较高的方式是先发函下架产品。在这方面,长视频平台反而不如中、短视频平台反应迅速。市场调研结果证实了这一点。
《电脑报》发布了一份关于11个视频平台短视频版权管理的横向测试报告,“在对影视作品的侵权短视频管理上,抖音、哔哩哔哩等短视频平台做到了48小时内100%下架侵权视频,而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三大长视频平台的下架率均未超50%。”
当前,短视频平台更愿意采取与长视频合作的方式来解决版权合规问题,一旦拥有明确商业模式的短视频平台下决心自采版权,长视频现有版权优势恐会抹平。这样的天价赔偿标准一旦确定,后面可能会反噬到长视频平台上。
对于短视频平台来说,与长视频平台合作最大的价值就在于提高版权合规能力。在超高赔偿金额刺激下,抖音这样“不差钱”的短视频平台很可能转向加大独家版权采购来反制,这可能让原本就盈利困难、正在降本增效的长视频平台再次回到烧钱时代。
03开放共赢,长短视频终将走向融合
过去数年来,长短视频平台之间的关系即便用“剑拔弩张”来形容也不过分。
去年6月举办的“第九届中国网络视听大会”上,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三家长视频平台的负责人公开指责短视频不尊重版权。爱奇艺CEO龚宇当时说:“所谓二创内容,就是把未经授权的内容与自己的内容结合起来的‘软盗版’。”
然而仅过了一年的时间,这种对立的局面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长短视频平台相逢一笑泯恩仇,开始走向合作共赢,他们正在尝试开启一次红利共享模式。
这是一场双向救赎。
今年7月,抖音和爱奇艺共同发表声明,双方将围绕长视频内容的二次创作与推广等方面展开探索。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包括“迷雾剧场”在内的诸多优质剧目,用于对方的短视频创作。
与爱奇艺“牵手”之前,抖音在今年3月还与搜狐达成了合作:抖音可获得包括《法医秦明》、《匆匆那年》等在内的搜狐自制影视作品和综艺节目的二创授权。
对于抖音与搜狐、爱奇艺的合作,当时就有内容创作者表示了“期待”,无论是出于兴趣、还是出于生计,他们想要的不过就是“心无旁骛地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三大长视频平台在版权采购上多年恶性竞争的结果证明,版权垄断拼不出未来。各家的巨额投入换来的是经营亏损,用户还要分别购买不同平台的会员才能享受到内容服务,只有流量明星赚得盆满钵满。
砸版权、拼上市,显然不是长视频的终局,长短视频平台之间只有加强开放合作,才能有效降低双方的经营门槛,让用户也从中受益。
在抖音和爱奇艺的合作中,抖音还将实现跨端的跳转,用户在抖音看到二创的内容后,可以点击按钮跳转至爱奇艺平台上观看正片。对爱奇艺来说,这个功能成功上线后,借以抖音超6亿DAU的导流能力,对会员、广告等业务收入,无一不是利好。
目前长视频仍留在牌桌上几个玩家: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芒果TV,谁也称不上是所谓的“赢家”,谁身上的包袱也不比谁家轻。
不论愿不愿意,趋势已是如此。在下一个十年,长视频平台除了与短视频平台“握拳”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更好的选择,至于对版权和法务武器的念念不舍,看起来更像是对冷兵器时代的追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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