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1月2日对紫鑫药业、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封有顺、财务总监栾福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经查,2022年1月14日,紫鑫药业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4.85亿元至-4.30亿元。2022年2月25日,紫鑫药业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21年度净利润为-5.55亿元。2022年4月26日,紫鑫药业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2021年净利润为-9.52亿元。2022年6月30日,紫鑫药业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9.98亿元。紫鑫药业业绩预告披露的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及时修正。紫鑫药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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