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靖
因存在实际控制人等不符合监管要求、“三会一层”运作不规范、关联方认定管理不到位等多个公司治理问题,宏信证券遭遇监管点名。
11月8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宏信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监管决定。经查,宏信证券主要存在四方面问题:一是公司控股股东、第八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不符合《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83号)有关要求的情况。二是“三会一层”存在运作不规范的情形。三是部分关联方认定和管理不到位。四是公司内部控制、合规管理有效性不足,薪酬管理及绩效考核制度不健全且执行不到位。
四川证监局认为,宏信证券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二十八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三十四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二十八条等规定。
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宏信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措施。宏信证券应自本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至股东风险化解,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合规检查结束10个工作日内向四川证监局报送检查报告,同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完善内部管理,加强风险控制,提升公司合规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
天眼查显示,宏信证券主要扎根四川本土。前身为和兴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四川省的6家信托投资机构剥离证券资产合并成立。2012年11月,经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更名为宏信证券。公司现有股东12家。
宏信证券前三大股东分别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占总股本的60.376%)、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占9.589%)、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占6.705%)。
作为宏信证券第一大股东的四川信托近两年风险频现。自2020年6月起,四川信托TOT产品出现大量逾期,多只产品无法正常兑付,留下百亿资金窟窿。四川银保监局于2020年12月发布公告称,四川信托存在将部分固有贷款或信托资金违规用于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行为,且在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相关股东拒不归还违规占用的资金。
在此背景下,四川信托的四家股东—宏达集团、宏达股份、四川濠吉、汇源集团被采取监管强制措施,四川银保监局同时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
2021年12月,四川信托在其官网披露《风险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显示,四川银保监局已对四川信托作出罚款3490万元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对刘沧龙、陈洪亮等15人实施禁止一定期限内从事银行业工作,取消一定期限内董事、高管任职资格,警告并罚款等方式的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672万元。
关于四川信托的重组工作,《通报》指出,监管部门加大重组推进力度,进一步与四川省内外有意愿、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沟通接洽,为适格的战略投资者进入创造条件;加大向上沟通汇报力度,为重组工作争取政策支持;抽调专人、组建专班,结合三所清产核资工作摸底风险项目,测算重组成本,研究重组方案。
同时,在此期间,四川信托曾谋求转让宏信证券股权,但至今尚未落地。
根据2021年报,宏信证券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73亿元,同比下降8.10%;净利润为0.94亿元,同比下降15.01%。截至2021年末,宏信证券总资产88.16亿元,较上年末下降3.08%;净资产23.9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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