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阳戈
由于未及时履行重组业绩补偿承诺,控股股东拖欠着香江控股(600162.SH)约9亿的真金白银。
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香江控股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持有的天津森岛宝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岛宝地)、天津森岛鸿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岛鸿盈)、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岛置业)各65%股权。根据公司披露的《重大现金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南方香江承诺,森岛宝地、森岛鸿盈、森岛置业于2018年至2021年拟实现的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53亿元、4.41亿元、3.76亿元。若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每一标的公司在截至2021年度期末合计计算的业绩承诺期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低于预测的业绩承诺期净利润合计数的,南方香江将在专项核查意见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如期末减值额大于该标的公司盈利承诺补偿金额,南方香江需另行以现金对公司给予补偿。
2022年4月29日,香江控股披露业绩承诺履行情况的提示性公告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业绩承诺期内森岛宝地、森岛鸿盈、森岛置业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3943.37万元、25973.37万元、-13118.22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分别为39.50%、58.90%、-134.89%,南方香江需在2022年5月16日前向公司支付约20.37亿元业绩补偿金。
2022年4月30日、5月14日、5月17日、6月28日、7月30日,香江控股先后披露相关进展的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5月16日,累计收到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10.4亿元。南方香江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其承诺在2024年4月30日前分3期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并承担延期付款利息。截至2022年7月30日,香江控股已累计收到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11.32亿元,剩余待支付部分业绩补偿金为90489万元。
对此,上交所认为,南方香江未能按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承诺,该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要给处分。上交所决定,对香江控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暨控股股东南方香江予以通报批评。
有趣的是,南方香江在异议回复中作出过申辩,认为一来因房地产行业政策变化、天津房地产市场行情变化、疫情及项目手续等因素影响,导致其销售价格及去化率不及预期;二来已实际支付11.32亿元业绩补偿金,实际补偿率超过50%,并就剩余业绩补偿金支付作出安排;三来已就业绩补偿款及其支付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规行为未对市场造成实际影响,也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
对此上交所表示相关已在纪律处分过程中酌情考虑。
界面新闻记者注意到,香江控股在今年的5月16日,也收到过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就控股股东业绩补偿相关事项提出监管要求”,涉及对象包括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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