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章宇璠
11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二十五万元,对黄韵纹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五万元。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生效后,第一家进入大陆取得开业许可的台资保险公司,也是厦门第一家产险公司总部,其由台湾富邦产物保险公司与富邦人寿共同出资人民币4亿元。
天眼查显示,其股东(发起人)为富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富邦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和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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