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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冲刺IPO的湖北银行首任董事长被开除党籍。
11月23日,中纪委官网显示,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北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陈大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5月,已从湖北银行董事长一职辞任5年的陈大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时隔半年后,湖北省纪委监委公布了调查结果。
经查,陈大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堵口,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以考察为名变相公款出国旅游,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安排;违背组织原则,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违反议事规则,在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利用职权为亲属负责的融资业务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工程项目承发包活动;将组织赋予的贷款审批权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银行吃银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擅权妄为,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
中纪委表示,陈大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大林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履历资料显示,陈大林,1956年9月生,在职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1979年7月参加工作。陈大林曾在中国银行工作多年,历任中国银行湖北省荆门支行副行长、党组成员,中国银行湖北省宜昌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湖北省三峡分行副行长,中国银行湖北省三峡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中国银行湖北省三峡分行副行长、党组成员(宜昌分行和三峡分行合并后),三峡总公司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三峡总公司三峡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10年5月,陈大林出任湖北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主任。同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原宜昌、襄阳、荆州、黄石、孝感五家城市商业银行的基础上,采取新设合并的方式组建湖北银行。2012年2月,湖北银行正式成立,陈大林成为该行首任董事长,直至2017年7月该行董事会完成换届工作,陈大林卸任该行执行董事一职。
银保监会官网显示,2017年9月,原银监会湖北监管局核准刘志高湖北银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天眼查显示,湖北银行负责人于2017年10月由陈大林变更为刘志高,与此同时,陈大林也退出了该行高级管理人员备案,这也意味着陈大林正式退出湖北银行高管团队。
值得关注的是,与陈大林曾同时在湖北银行任职的副行长文耀清也于2020年“落马”。据湖北银行2020年财报披露,文耀清于2012年2月至2020年12月担任该行副行长一职。
2021年4月30日,中纪委网站公布了文耀清被“双开”的消息。经查,文耀清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串供堵口,伪造证据,转移、隐匿赃款,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带彩娱乐,追求低级趣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接、银行贷款审批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违规处置银行抵债资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同年5月,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披露,文耀清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当前,湖北银行正在冲刺IPO,2021年5月,湖北证监局官网发布的《湖北辖区拟首次公开发行公司辅导工作基本情况表》显示,湖北银行启动上市辅导程序,辅导机构为中信证券。2022年11月4日,湖北银行于沪市主板进行了预披露。
最新业绩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6月末,湖北银行资产总额为3871.16亿元,净资产为285.50亿元,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为2063.71亿元,吸收存款总额为2960.98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98%,拨备覆盖率为212.72%,资本充足率为13.27%。2022年1-6月,湖北银行实现营业收入45.55亿元,净利润12.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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