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优化人员出行管理,明确区外返桂来桂人员不再按照风险等级管理,取消返桂来桂人员报备要求。区内人员跨区域正常流动,无需查询健康码和核酸检测报告,无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
同时,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进入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道路水路客运站、公路服务区、商超、酒店、餐饮、商务楼宇、公共文化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旅游景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剧院演出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餐饮服务场所、公园、小区、社区等公共场所,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通知》明确,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各地要结合群众需求合理布设便民核酸采样点,提供便民有偿“愿检尽检”服务。为避免“混管阳性”对同管人员造成太多困扰,“愿检尽检”人群原则上单人单管。
《通知》表示,如果核酸检测结果为“混管阳性”,不需要追阳,由核酸检测机构负责发短信通知,“混管阳性”涉及人员按通知24小时内到核酸检测点完成单人单管检测。不必再向社区报备,核酸阴性即恢复正常生活。
广西也优化了阳性人员健康管理措施。《通知》指出,抗原或单人单采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不需要流调,人员阳性信息不用向社区报备,自觉居家隔离5天不外出,自行购买抗原试剂和必备药品,第6、7天自测抗原,待两次抗原结果为阴性后,佩戴好N95口罩,外出做核酸,核酸结果为阴性(或两次Ct值≥35)后,可恢复正常生活。
广西全区将对新冠病毒阳性患者采取分级分类治疗原则,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治疗;有咳嗽、发热等明显症状的患者可前往医院发热门诊治疗;轻型合并严重基础疾病、普通型、重型、危重型病例结合病情进行住院治疗。阳性感染者诊疗费用按照普通疾病相关规定处理。
此外,阳性同住人员实行5天自行居家隔离,在本户未新增阳性人员的前提下,第5天佩戴好N95口罩外出进行核酸检测,核酸结果为阴性(或两次Ct值≥35)后,可恢复正常生活。
为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通知》提出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