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日,潜能恒信(300191.SZ)公告,根据公司海外公司智慧石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石油”)渤海05/31、09/17及南海涠洲22/04、22/05合同区整体勘探部署及相关工作计划,2022年至2023年是智慧石油海上钻井作业高峰期。鉴于公司通过参股公司青岛北方潜能海洋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潜能”或“标的公司”)持有的CJ46自升式钻井平台(钻井平台名称为EnergyEmerger,下称“CJ46钻井平台”)目前在中东地区为客户提供钻井服务,短期内无法满足智慧石油海上钻井作业的周期要求,同时考虑到海洋钻井平台运营维护成本高、风险大,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筹措资金集中精力加快推进智慧石油海上区块勘探开发进程,经公司2022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5月16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合资公司北方潜能10%的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周子龙先生控股公司青岛锦龙智能钻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锦龙”)。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收到周锦明先生通过增资青岛锦龙并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人民15,000万元,北方潜能已完成本次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不再持有北方潜能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更好聚焦公司海上油气区块勘探开发部署,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财务结构,在控股股东支持下,公司锁定平台资源的同时保障勘探开发资金投入,出售股权所得资金将继续用于推进智慧石油海上区块勘探开发,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油公司主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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