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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中泰商标之争,中国红牛扳回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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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中泰商标之争,中国红牛扳回一城

前海法院的一纸判决,标志着中国红牛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文|中国品牌杂志 冯昭

“困了累了喝红牛”“你的能量超乎想象”……这些家喻户晓的广告词背后,埋藏着一座由红牛搭建起来的“金矿”。

一份来自英国的品牌评估数据显示,红牛总销量超过790亿罐,在全球食品、饮料品牌价值中仅次于可口可乐喝百事可乐。但是近年来,一场漫长的商标权之争不断损耗着红牛品牌与市场占有率,中泰红牛之争愈演愈烈,不断重复法院判决、再被推翻的过程。

2022年岁末,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法院的一纸判决,标志着该案出现新的进展,中国红牛扳回一局。

法院判决,50年协议第一条有效

2022年12月29日晚,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判决,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红牛)诉请的1995年11月10日,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红牛、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天丝)共同签订的《协议书》(以下简称50年协议)第一条有效,是“依法成立,且不存在无效的情形”。

该条款写明:“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只有丙方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系列产品。丙方和丁方在未得到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或许可之前,均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

前海法院认为,本案各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涉案协议第一条是否有效。经深圳国际仲裁院委托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鉴定,协议书中签名均为真实,因此,前海法院对鉴定结果予以采信。

随后,中国红牛在官网发布声明称,根据民事判决书认定的有效条款,中国红牛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为:“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泰国天丝及任何第三方未经书面同意或许可之前,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

中国红牛称,这一判决不仅认定中国红牛自1995年始享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经营红牛饮料50年的合法性,而且也确认了泰国天丝及任何第三方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饮料行为的非法性。

泰国天丝已启动上诉程序

近年来,泰国天丝一边深陷红牛商标权诉讼,一边在中国市场进行扩展。

2019年,泰国天丝开始向中国进口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同时还在中国生产了红牛安奈吉(后改名为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仅2019年,该公司新品在中国的销售额就已超过10亿元,售点覆盖全国24个省、直辖市的227个城市。

2020年9月,泰国天丝与养元饮品达成销售代理合作,由养元饮品在长江以北地区全渠道独家经销红牛安奈吉。2021年,红牛安奈吉在长江以北地区的线下销售额达1.93亿元。

前海法院的判决,意味着自2019年起,泰国天丝陆续在中国上市的红牛安奈吉饮料、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进口、国产)、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红牛维生素能量饮料等产品,皆为非法生产或售卖的侵权产品。

因此,中国红牛喊话泰国天丝及代理商、经销商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继续生产、销售者,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对此,泰国天丝回应,前海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是“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并且已经启动上诉程序,“将坚决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此外,泰国天丝还认为,该判决“并无任何对50年条款有效的认定,更不意味着协议书整体可以实施”。

那么,泰国天丝与中国红牛之间的商标权之争因何而起?

许书标离世,引发七年商标权之争

泰籍华人许书标,是最早研制出红牛配方的人。这款风靡泰国的饮料最早叫Krating Daeng,直到打入欧洲市场,才更名为Red Bull,就是后来广为人知的红牛。

1993年,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为在中国生产红牛到海南投资建厂,但因为红牛饮料中含有咖啡因、肌醇等需要审批才能用于生产的添加剂,许书标建设的工厂始终无法投产。

直到1995年,华彬集团创始人严彬与泰方合资成立中国红牛,并引入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作方,才最终获得批文,中国红牛也因此上市。

根据约定,许书标提供品牌授权,严彬负责生产销售。经过双方多年的深耕,红牛在中国市场获得巨大成功,2016年销售额超过200亿元。但许书标去世后,接任的许馨雄突然发难。从2015年底开始,随着商标注册临近到期,泰国天丝和华彬集团的矛盾逐渐爆发。

2016年10月,泰国天丝向华彬集团旗下的中国红牛发起商标侵权诉讼,称“双方约定的授权经营期限为20年,已到期,华彬红牛需停止使用红牛品牌”。

华彬集团则坚称双方最初协商的经营期限为50年,注册公司时,受规定限制才将经营期限定为20年。

2021年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由华彬集团全资控股的三家公司侵害泰国天丝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上述三家公司赔偿泰国天丝经济损失1亿元。

2022年5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则显示,因商标侵权,华彬集团旗下三家公司被法院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判决华彬集团旗下三家公司赔偿泰国天丝经济损失2.19亿元。

华彬集团则拿出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红牛、泰国天丝在1995年11月10日签订的《协议书》,该协议第七条为:“本协议有效期五十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中国红牛享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有效期为1995年11月10日至2045年11月9日。

在一次活动中,严彬怒斥泰国天丝“想要摘桃子”。

中国红牛提交50年协议原件

从此,双方围绕这份50年协议是否有效,进行了一系列诉讼。

尽管该协议书条款的真实性,经第三方机构认证,前海法院予以采信。但泰国天丝并不认可,称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2月21日就“红牛”系列商标权属属于天丝集团作出终审生效判决。中国红牛出示的未生效判决书,不能改商标使用授权期满和经营期限届满的事实。

值得一提的是,50年协议原本是一份有力的证据,但根据法院此前的判决书,中国红牛在一审中曾提供了该协议书后又撤回,且一审、二审中均未提供原件,向法院提供的只是一份复印件。

这成为2020年底,中国红牛被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败诉的关键因素之一;泰国天丝也曾指责,北京红牛曾利用影印本取得公证书,并基于诉讼目的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存在违反《公证程序规则》的情形。

这一判决结果,让华彬集团在之后的诉讼战和市场战中处于暂时被动。

但在2022年2月23日,中国红牛突然宣布已经取得50年《协议书》原件,并提交给相关司法机关。同年9月,50年《协议书》的司法鉴定结果为真。

商业合作从来不是零和博弈

商业领域的缠诉,从来没有真正的赢家。

在中国红牛、泰国天丝纷争期间,中国能量饮料市场已然发生较大变化。东鹏特饮、乐虎、体质能量等传统厂商趁势崛起,元气森林等新兴势力也在能量饮料赛道频频发力,逐步蚕食中国红牛的市场份额。

欧睿数据显示,中国红牛市场份额从2012年的82.1%下降至2021年的53.3%,东鹏特饮从2012年的4.7%增至2021年的16.7%。2021年,乐虎、体质能量以及战马,市场占有率也分别达到8.1%、5.6%、3.1%。

与此同时,泰国天丝也加快在华深度布局。2019年起,先后在中国市场推出红牛安奈吉、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以及红牛维生素能量饮料等四款产品,并且与中国红牛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产品包装装潢高度相似,大有与中国红牛一决雌雄之意。

显然,旷日持久的商标权之争,不但使中国红牛逐渐失去原有的市场地位,产业链上的经销商、生产商、供应商也都被殃及;泰国天丝及代理律师矢口否认50年协议,也将其推上了诚信危机的风口浪尖。

红牛商标在中国境内注册过程,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姑且不论商标争议,泰国天丝忽视中方企业股东贡献和应有的权益,将成果全部揽入怀中,也违背了商业伦理。

因此,中泰红牛的缠诉注定不会有真正的赢家。

商业合作中,诚信经营、公平分配是基本原则;契约约束下,谁做出的贡献多就应该分配得多,这是公平应有之义。毕竟,无论商业合作还是商业竞争,从来都不是零和博弈。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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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红牛经销商被法院判决不涉商标侵权,天丝集团: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将依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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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中泰商标之争,中国红牛扳回一城

前海法院的一纸判决,标志着中国红牛取得了阶段性胜利。

文|中国品牌杂志 冯昭

“困了累了喝红牛”“你的能量超乎想象”……这些家喻户晓的广告词背后,埋藏着一座由红牛搭建起来的“金矿”。

一份来自英国的品牌评估数据显示,红牛总销量超过790亿罐,在全球食品、饮料品牌价值中仅次于可口可乐喝百事可乐。但是近年来,一场漫长的商标权之争不断损耗着红牛品牌与市场占有率,中泰红牛之争愈演愈烈,不断重复法院判决、再被推翻的过程。

2022年岁末,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法院的一纸判决,标志着该案出现新的进展,中国红牛扳回一局。

法院判决,50年协议第一条有效

2022年12月29日晚,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判决,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红牛)诉请的1995年11月10日,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红牛、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天丝)共同签订的《协议书》(以下简称50年协议)第一条有效,是“依法成立,且不存在无效的情形”。

该条款写明:“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只有丙方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系列产品。丙方和丁方在未得到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或许可之前,均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

前海法院认为,本案各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涉案协议第一条是否有效。经深圳国际仲裁院委托北京盛唐司法鉴定所鉴定,协议书中签名均为真实,因此,前海法院对鉴定结果予以采信。

随后,中国红牛在官网发布声明称,根据民事判决书认定的有效条款,中国红牛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为:“只有中国红牛有权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红牛饮料。”泰国天丝及任何第三方未经书面同意或许可之前,不得在中国境内生产或承包给其他公司生产或销售红牛饮料同类产品。

中国红牛称,这一判决不仅认定中国红牛自1995年始享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经营红牛饮料50年的合法性,而且也确认了泰国天丝及任何第三方在中国生产销售红牛饮料行为的非法性。

泰国天丝已启动上诉程序

近年来,泰国天丝一边深陷红牛商标权诉讼,一边在中国市场进行扩展。

2019年,泰国天丝开始向中国进口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同时还在中国生产了红牛安奈吉(后改名为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仅2019年,该公司新品在中国的销售额就已超过10亿元,售点覆盖全国24个省、直辖市的227个城市。

2020年9月,泰国天丝与养元饮品达成销售代理合作,由养元饮品在长江以北地区全渠道独家经销红牛安奈吉。2021年,红牛安奈吉在长江以北地区的线下销售额达1.93亿元。

前海法院的判决,意味着自2019年起,泰国天丝陆续在中国上市的红牛安奈吉饮料、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进口、国产)、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红牛维生素能量饮料等产品,皆为非法生产或售卖的侵权产品。

因此,中国红牛喊话泰国天丝及代理商、经销商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继续生产、销售者,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对此,泰国天丝回应,前海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是“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并且已经启动上诉程序,“将坚决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此外,泰国天丝还认为,该判决“并无任何对50年条款有效的认定,更不意味着协议书整体可以实施”。

那么,泰国天丝与中国红牛之间的商标权之争因何而起?

许书标离世,引发七年商标权之争

泰籍华人许书标,是最早研制出红牛配方的人。这款风靡泰国的饮料最早叫Krating Daeng,直到打入欧洲市场,才更名为Red Bull,就是后来广为人知的红牛。

1993年,泰国天丝创始人许书标为在中国生产红牛到海南投资建厂,但因为红牛饮料中含有咖啡因、肌醇等需要审批才能用于生产的添加剂,许书标建设的工厂始终无法投产。

直到1995年,华彬集团创始人严彬与泰方合资成立中国红牛,并引入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作方,才最终获得批文,中国红牛也因此上市。

根据约定,许书标提供品牌授权,严彬负责生产销售。经过双方多年的深耕,红牛在中国市场获得巨大成功,2016年销售额超过200亿元。但许书标去世后,接任的许馨雄突然发难。从2015年底开始,随着商标注册临近到期,泰国天丝和华彬集团的矛盾逐渐爆发。

2016年10月,泰国天丝向华彬集团旗下的中国红牛发起商标侵权诉讼,称“双方约定的授权经营期限为20年,已到期,华彬红牛需停止使用红牛品牌”。

华彬集团则坚称双方最初协商的经营期限为50年,注册公司时,受规定限制才将经营期限定为20年。

2021年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由华彬集团全资控股的三家公司侵害泰国天丝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要求上述三家公司赔偿泰国天丝经济损失1亿元。

2022年5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则显示,因商标侵权,华彬集团旗下三家公司被法院责令停止生产、销售“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停止使用含有“红牛”字样的企业名称,同时判决华彬集团旗下三家公司赔偿泰国天丝经济损失2.19亿元。

华彬集团则拿出中国食品工业(集团)公司、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红牛、泰国天丝在1995年11月10日签订的《协议书》,该协议第七条为:“本协议有效期五十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中国红牛享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有效期为1995年11月10日至2045年11月9日。

在一次活动中,严彬怒斥泰国天丝“想要摘桃子”。

中国红牛提交50年协议原件

从此,双方围绕这份50年协议是否有效,进行了一系列诉讼。

尽管该协议书条款的真实性,经第三方机构认证,前海法院予以采信。但泰国天丝并不认可,称最高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2月21日就“红牛”系列商标权属属于天丝集团作出终审生效判决。中国红牛出示的未生效判决书,不能改商标使用授权期满和经营期限届满的事实。

值得一提的是,50年协议原本是一份有力的证据,但根据法院此前的判决书,中国红牛在一审中曾提供了该协议书后又撤回,且一审、二审中均未提供原件,向法院提供的只是一份复印件。

这成为2020年底,中国红牛被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败诉的关键因素之一;泰国天丝也曾指责,北京红牛曾利用影印本取得公证书,并基于诉讼目的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供,存在违反《公证程序规则》的情形。

这一判决结果,让华彬集团在之后的诉讼战和市场战中处于暂时被动。

但在2022年2月23日,中国红牛突然宣布已经取得50年《协议书》原件,并提交给相关司法机关。同年9月,50年《协议书》的司法鉴定结果为真。

商业合作从来不是零和博弈

商业领域的缠诉,从来没有真正的赢家。

在中国红牛、泰国天丝纷争期间,中国能量饮料市场已然发生较大变化。东鹏特饮、乐虎、体质能量等传统厂商趁势崛起,元气森林等新兴势力也在能量饮料赛道频频发力,逐步蚕食中国红牛的市场份额。

欧睿数据显示,中国红牛市场份额从2012年的82.1%下降至2021年的53.3%,东鹏特饮从2012年的4.7%增至2021年的16.7%。2021年,乐虎、体质能量以及战马,市场占有率也分别达到8.1%、5.6%、3.1%。

与此同时,泰国天丝也加快在华深度布局。2019年起,先后在中国市场推出红牛安奈吉、红牛维生素风味饮料、红牛维生素牛磺酸饮料以及红牛维生素能量饮料等四款产品,并且与中国红牛的红牛维生素功能饮料产品包装装潢高度相似,大有与中国红牛一决雌雄之意。

显然,旷日持久的商标权之争,不但使中国红牛逐渐失去原有的市场地位,产业链上的经销商、生产商、供应商也都被殃及;泰国天丝及代理律师矢口否认50年协议,也将其推上了诚信危机的风口浪尖。

红牛商标在中国境内注册过程,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姑且不论商标争议,泰国天丝忽视中方企业股东贡献和应有的权益,将成果全部揽入怀中,也违背了商业伦理。

因此,中泰红牛的缠诉注定不会有真正的赢家。

商业合作中,诚信经营、公平分配是基本原则;契约约束下,谁做出的贡献多就应该分配得多,这是公平应有之义。毕竟,无论商业合作还是商业竞争,从来都不是零和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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