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力A1月13日公告,公司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申请对深圳特发华日汽车企业有限公司(简称“特发华日”)进行强制清算。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本公司对特发华日的清算申请。
在特发华日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前后,公司与日方企业曾多次沟通关于特发华日公司营业期限延长、股权买卖、解散清算等事宜,但均未达成一致。在特发华日营业期限已届满,且公司与日方企业无法在特发华日营业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情况下,公司作为持有特发华日60%股权的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等规定,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特发华日进行强制清算。
截止本公告刊载之日,日方企业与公司、特发华日之间的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尚未出生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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