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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超20亿又被法院执行?“小而美”的长安保险要二次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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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超20亿又被法院执行?“小而美”的长安保险要二次创业

多次违规被罚。

文|财富质点  杜一兰

背景不俗的长安保险,新增一条执行信息。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近日,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保险)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案号为(2023)浙01执1号,执行标的319005116。

长安保险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原因是什么?对公司有什么影响?长安保险尚未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杭州金投)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显示,长安保险与其控股孙公司惠金资管存在合同纠纷案件。

具体来看,长安保险作为惠金资管的业务合作方,为其承保财产保险业务。由于承保事项发生,惠金资管向长安保险申请理赔,但长安保险未按约定进行理赔。为此,双方对簿公堂,惠金资管请求判决被告长安保险支付保险理赔款、违约金、财产保全担保费等共计约40,648万元。

2020年3月,该案件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于同年12月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下达成《民事调解书》,约定长安保险向惠金资管赔付逾期借款本金和利息 38,829.24万元、违约金和因诉讼产生的费用579.45万元,共计39,408.69万元。

01、纠纷

纠纷不止这一起。

长安保险2022年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被告存在3起重大诉讼事项,要求赔偿金额合计24710万元,均处于法院尚未作出裁决、调解阶段。

其中因股东出资纠纷,长安保险于2021年4月被天津中方荣信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荣信公司)起诉,要求赔偿17800万元,报告期内,一审法院尚未作出裁决。长安保险报告显示,可能损失10444.9万元。

不过据裁判文书网上案号为(2022)京74执异73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因上述纠纷,荣信公司向法院提出对长安保险、金建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北京金融法院作出(2021)京74民初43号民事裁定,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长安保险公司、金建公司的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限额总计201229000.00元,并于2022年6月7日立(2022)京74执保180号保全案件执行。

据长安保险官网称,公司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十部委共同支持组建成立。截至2021年底,长安保险已有15家省级二级机构开业运营,累计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21.4万亿元,服务客户数量近2400万。

未来3-5年内,长安保险将着力实现保费规模过百亿、资产规模过百亿的双百亿目标。

在2020年7月长安保险和蚌埠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现场,长安保险负责人张子良表示。

同年12月,张子良出任长安保险总裁。此前,他曾任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

长安保险成立于2007年,主要经营责任险、车险、财产损失险等业务。2019年,因发展需要,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6.3亿元,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达到32.5亿元。

“增资后我司实收资本大幅增加,流动性资产相应得到大幅提升。”长安保险2019年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

另一方面,长安保险违规行为频发。

长安保险2022年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显示,报告期内违规及受处罚事项有4起。

另据长安保险官网披露,2022年7月,长安保险浙江省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浙江银保监局罚款35万元;时任浙江省分公司非车险部经理蒋剑被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长安保险云南省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行为,云南银保监局决定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时任云南省分公司营业本部经理靳国给予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年初,长安保险宁夏分公司因存在编制虚假资料行为和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行为,被罚款60万元,对时任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赟海被予以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2、亮红灯

不仅如此,长安保险屡现亏损。

长安保险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8,622,384.64元,亏损194,948,450.02元;到了2021年,营业收入为2,908,436,600.39元,净利润为-112,925,183.01元。

粗略统计,2017年至2021年,长安保险合计亏损超过23亿元。

截至2022年9月底,长安保险净利润为-89,360,112.74元。

2022年3季度,长安保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3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61.18%,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显示,同期181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2%,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9.7%。

长安保险2022年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正积极推进增资扩股工作,同时检视在风险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不断提升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2021年7月,在长安保险召开的2021年年中经营形势分析会上,张子良表示,继续强化车险扭亏控亏,要坚持效益优先的经营导向;要进一步强化“按业绩论英雄、按贡献排座次”的用人导向,真正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要强化总裁室领导分工的包点帮扶措施,更好地灌输一盘棋的观念,切实督导推动业务。

2022年10月,在长安保险召开的2022年三季度经营分析会上,张子良又作重要讲话,要求公司上下高举“价值发展、减损扭亏”的旗帜,为顺利实现公司的二次创业而团结奋斗。要通过降本增效、调结构、强能力,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以责任险为核心的非车业务,力争把公司打造成“小而美、小而精”的专业责任险公司,实现二次创业。

此外,长安保险和多家保险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2022年3月,长安保险与中建英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签署了总对总业务合作协议和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在绿色建筑、低碳环保、保证保险等领域继续开展更加多元化的合作。

2022年7月,长安保险与东海航运保险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产品开发、业务领域新模式、保险科技与服务等方面推动深入合作。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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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超20亿又被法院执行?“小而美”的长安保险要二次创业

多次违规被罚。

文|财富质点  杜一兰

背景不俗的长安保险,新增一条执行信息。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近日,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安保险)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案号为(2023)浙01执1号,执行标的319005116。

长安保险被列为被执行人的原因是什么?对公司有什么影响?长安保险尚未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杭州金投)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显示,长安保险与其控股孙公司惠金资管存在合同纠纷案件。

具体来看,长安保险作为惠金资管的业务合作方,为其承保财产保险业务。由于承保事项发生,惠金资管向长安保险申请理赔,但长安保险未按约定进行理赔。为此,双方对簿公堂,惠金资管请求判决被告长安保险支付保险理赔款、违约金、财产保全担保费等共计约40,648万元。

2020年3月,该案件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于同年12月经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调解下达成《民事调解书》,约定长安保险向惠金资管赔付逾期借款本金和利息 38,829.24万元、违约金和因诉讼产生的费用579.45万元,共计39,408.69万元。

01、纠纷

纠纷不止这一起。

长安保险2022年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被告存在3起重大诉讼事项,要求赔偿金额合计24710万元,均处于法院尚未作出裁决、调解阶段。

其中因股东出资纠纷,长安保险于2021年4月被天津中方荣信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荣信公司)起诉,要求赔偿17800万元,报告期内,一审法院尚未作出裁决。长安保险报告显示,可能损失10444.9万元。

不过据裁判文书网上案号为(2022)京74执异73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因上述纠纷,荣信公司向法院提出对长安保险、金建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北京金融法院作出(2021)京74民初43号民事裁定,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长安保险公司、金建公司的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限额总计201229000.00元,并于2022年6月7日立(2022)京74执保180号保全案件执行。

据长安保险官网称,公司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十部委共同支持组建成立。截至2021年底,长安保险已有15家省级二级机构开业运营,累计为社会提供风险保障21.4万亿元,服务客户数量近2400万。

未来3-5年内,长安保险将着力实现保费规模过百亿、资产规模过百亿的双百亿目标。

在2020年7月长安保险和蚌埠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现场,长安保险负责人张子良表示。

同年12月,张子良出任长安保险总裁。此前,他曾任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

长安保险成立于2007年,主要经营责任险、车险、财产损失险等业务。2019年,因发展需要,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6.3亿元,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达到32.5亿元。

“增资后我司实收资本大幅增加,流动性资产相应得到大幅提升。”长安保险2019年4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

另一方面,长安保险违规行为频发。

长安保险2022年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摘要显示,报告期内违规及受处罚事项有4起。

另据长安保险官网披露,2022年7月,长安保险浙江省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浙江银保监局罚款35万元;时任浙江省分公司非车险部经理蒋剑被给予警告,并处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长安保险云南省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行为,云南银保监局决定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时任云南省分公司营业本部经理靳国给予警告,并处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年初,长安保险宁夏分公司因存在编制虚假资料行为和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行为,被罚款60万元,对时任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赟海被予以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02、亮红灯

不仅如此,长安保险屡现亏损。

长安保险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8,622,384.64元,亏损194,948,450.02元;到了2021年,营业收入为2,908,436,600.39元,净利润为-112,925,183.01元。

粗略统计,2017年至2021年,长安保险合计亏损超过23亿元。

截至2022年9月底,长安保险净利润为-89,360,112.74元。

2022年3季度,长安保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2.35%,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61.18%,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显示,同期181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2%,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39.7%。

长安保险2022年3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正积极推进增资扩股工作,同时检视在风险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不断提升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2021年7月,在长安保险召开的2021年年中经营形势分析会上,张子良表示,继续强化车险扭亏控亏,要坚持效益优先的经营导向;要进一步强化“按业绩论英雄、按贡献排座次”的用人导向,真正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要强化总裁室领导分工的包点帮扶措施,更好地灌输一盘棋的观念,切实督导推动业务。

2022年10月,在长安保险召开的2022年三季度经营分析会上,张子良又作重要讲话,要求公司上下高举“价值发展、减损扭亏”的旗帜,为顺利实现公司的二次创业而团结奋斗。要通过降本增效、调结构、强能力,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以责任险为核心的非车业务,力争把公司打造成“小而美、小而精”的专业责任险公司,实现二次创业。

此外,长安保险和多家保险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2022年3月,长安保险与中建英大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签署了总对总业务合作协议和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在绿色建筑、低碳环保、保证保险等领域继续开展更加多元化的合作。

2022年7月,长安保险与东海航运保险签署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产品开发、业务领域新模式、保险科技与服务等方面推动深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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