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冯雨晨
一则判决书让ST中捷(002021.SZ)两万多股民慌了。
2月8日收盘,ST中捷收第二个跌停板,报1.96元/股。“冲击”来自于ST中捷此前所涉与广州农商行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的最新进展。该案二审判决显示,ST中捷可能承担的债务本金约为9.54亿元。
2017年6月,广州农商行向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翔投资”)先后发放25亿信托贷款,约定不同期限还款,ST中捷、新潮能源(600777.SH)、德奥退(002260.SZ)等10家公司和7个自然人为其提供担保,签订了《差额补足协议》或提供了股权质押担保。
2020年11月,广州农商行以华翔投资未偿还任何债务,差额补足义务人、债权质押人亦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为由,向广州中院提起诉讼。一审判令ST中捷、新潮能源、德奥退分别在15.86亿元范围内对华翔投资不能清偿的案涉债务向广州农商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随后ST中捷、新潮能源、德奥退先后表示对一审判决的结果有异议,均提起了上诉。
于是,经历了“抱团”上诉后,2月6日,ST中捷收到二审《民事判决书》。
该文书显示,ST中捷和新潮能源分别在9.51亿元的范围内对华翔投资不能清偿本判决对应的债务部分向广州农商行承担赔偿责任,德奥退在8.09亿元范围内对华翔投资不能清偿的案涉债务向广州农商银行承担赔偿责任。
不少市场投资者对公告中的“分别在9.51亿元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产生疑问:是ST中捷独自承担不超9.51亿元?还是与新潮能源共摊不超9.51亿元?
界面新闻就相关问题致电和致信ST中捷,截至发稿均未回应。
界面新闻留意到,公告的二审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后ST中捷上诉,认为判令广州农商银行及中捷公司等各自承担50%的责任,合计赔偿责任总额高达47亿,超过一审法院认定的《差额补足协议》的差额31.71亿元,其存在错误。二审认为,一审判令广州农商银行及中捷公司等各自承担50%的责任,与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不符,应予调整,后调整为30%。
若按上述理解,ST中捷、新潮能源或是需独自承担9.51亿元以内债务。
另一涉案“主角”新潮能源的董秘方对界面新闻表示“据广东省高院二审判决书,裁定新潮能源在9.51亿元范围内对华翔投资不能清偿广州农商行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月6日的风险提示公告中,ST中捷提及,加上应承担的264.28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述判决事项涉及ST中捷可能承担的债务本金约为9.54亿元。
结合ST中捷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1.12亿元,该事项可能会导致其2022年末净资产为负,若最终经审计的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为负值,ST中捷则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还值得一提的是,去年,ST中捷和新潮能源都就与广州农商行案根据一审判决结果计提了预计负债约5.37亿元。
过去的2022年,因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ST中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最新业绩预告显示,ST中捷上述利润指标预计“掰正”,将实现归属净利润450万元至670万元,同比扭亏为盈,实现扣非净利润100万元至320万元,同比降低72.22%至91.32%。预计归属净利润较扭亏原因正是由于上年同期计提了预计负债约5.37亿元,对当年归属净利润影响较大。
此外,ST中捷还有另一桩案件“悬而未决”。2022年4月8日,ST中捷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中捷立案。目前该案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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