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2月10日下发关于对新野纺织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根据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深交所查明的事实,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19年11月,新野纺织为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1亿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河南华晶相关方为新野纺织该笔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借款到期后,因河南华晶无力偿还,新野纺织在2021年6月11日前代其偿还银行贷款1亿元,截至2021年11月11日共计代偿本息1.09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63%。新野纺织未在担保发生代偿时及时披露相关重大进展情况,迟至2021年年报中方首次披露。
新野纺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公司董事长魏学柱、总经理陶国定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许勤芝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长魏学柱、总经理陶国定、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许勤芝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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