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文化2月16日公告,1月31日,北京一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2月6日决定由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为本案的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司于2月1日、2月7日分别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法院同意公司启动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关于收到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
为顺利推进公司的预重整工作,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意向投资者。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日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临时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临时管理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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