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近日,国务院批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这是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后,首部经国务院批准的跨行政区国土空间规划。
2023年2月21日,长三角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总体规划》有关情况。
国务院在批复中提出,《总体规划》是长三角示范区规划、建设、治理的基本依据,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严格执行,强化底线约束。
根据国务院对《总体规划》的批复,到2035年,示范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6.6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不低于66.5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43.3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647.6平方公里以内;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先行启动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64.7平方公里以内。
国务院在批复中要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在《规划》的指导下,高水平推进示范区建设。
国务院批复强调,要严守《规划》确定的“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管控底线,聚焦生态绿色一体化,把生态保护好,不搞大开发,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防止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严禁违规兴建政府性楼堂馆所。
提出示范区“五共”发展目标,明确25项核心指标
据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张忠伟介绍,示范区《总体规划》共8章、65条,并包含了23张图集,58个近期重点项目。规划重点明确了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城乡布局、历史人文与特色风貌、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策略、管控底线和区域协同事项。
在目标定位上,立足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总规明确了“五共”的发展目标,即示范区要建设成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域功能与风景共融、创新链与产业链共进、江南韵和小镇味共鸣、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共享的地区。
同时,围绕“世界级水乡人居文明典范”总体目标愿景和五个分目标维度,总规明确了由25项核心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保障战略目标的实现,其中约束性指标8个,预期性指标17个。
在空间战略上,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改革要求,总规突出“四个坚持”。
《总体规划》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生态基底硬约束,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减少。转变以投资和要素投入为主导、土地增量规模扩张的传统发展模式,落实建设用地“负增长”,通过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倒逼发展方式转型。
《总体规划》坚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以好风景促进新经济,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塑造江南文化品牌,加快实施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举措的集中落实、系统集成、率先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引领性范例。
总规坚持多中心、网络化、融合式空间发展。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不搞集中成片、大规模、高强度开发建设,推动大中小城镇和乡村的集群式协同发展。强化交通立体网络和复合枢纽支撑,提高交通网络的链接效率。延续江南水乡空间肌理,融入现代元素,形成“河湖田镇村”融合共生的水乡单元。
总规坚持跨界协同、一体化发展。打破行政壁垒和制度藩篱,明确共同的规划管控底线与标准,强化区域生态环境共保共治,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毗邻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享,建立标准理念统一、资源信息共享、管理执法一体、协商保障有力的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机制。
规划建设用地“负增长”:2035年实现减量15.7平方公里
张忠伟指出,在空间布局和规划策划上,总规强化底线约束,锚固“三区三线”国土空间基底。统筹划定“三区三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乡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
规划明确,到2035年,示范区耕地保护目标为76.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6.5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43.3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647.6平方公里。
规划要求落实建设用地“负增长”总体要求,到2035年,示范区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03.6平方公里以内,国土空间开发强度33.3%,规划建设用地实现减量15.7平方公里。
对于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严格遵循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75%的原则,到2035年,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不高于164.7平方公里,把先行启动区建设成为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地、跨界融合创新引领的核心区、世界级水乡人居文明典范的集成引领区。
同时,规划明确,要严格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管控,划定文化保护控制线,确保安全底线,强化各类风险的空间应对。
突出生态绿色,到2035年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66%
《总体规划》提出打破行政边界,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规划强化核心带动,以虹桥商务区为发展动力核,以环淀山湖区域为创新绿核,建设世界级湖区,形成“两核、四带、五片”的城乡空间布局。
规划筑牢生态基底,打造生态绿心、清水绿廊、蓝色珠链,构建形成示范区“一心、两廊、三链、四区”的生态格局(即打造淀山湖、元荡生态绿心,建设太浦河、京杭运河两条清水绿廊,构建三条联通示范区主要湖荡的蓝色珠链)。聚焦先行启动区,强化总规的有效传导,划定“水乡单元”,细化功能和空间布局。
《总体规划》着力扩大蓝绿空间,实现“优蓝扩绿”,到2035年,示范区蓝绿空间占比不低于66%,河湖水面率由20.3%提升至20.61%。水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国控断面优III类比例100%,太浦河水质达到Ⅱ-Ⅲ类。
示范区将落实“双碳”战略,到2035年,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0.22吨标准煤以下。同时拓展生态碳汇空间,提升碳汇能力。
《总体规划》强化创新功能,构筑“研-学-产”共进的空间载体。
总规要求推进国际性、开放型的研学机构落地,加快将示范区建设成为长三角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高水平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形成“一核引领、三城支撑、多点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布局。建设高能级的产业基地,吸引生命健康、数字经济、生态环保等产业布局。
建设“轨道上的示范区”,30分钟可达虹桥枢纽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总体规划》强化一体化示范区交通立体网络和复合枢纽支撑,提高交通网络的链接效率。
其中,《总体规划》提出构建由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构成的多层次轨道交通系统,强化示范区与虹桥枢纽的轨道链接,建设“轨道上的示范区”,力争实现水乡客厅至虹桥枢纽30分钟可达,至浦东机场90分钟可达。
示范区将建设风景道、蓝道、绿道等特色交通系统,到2035年,风景道长度不低于300公里,骨干绿道长度不低于700公里,蓝道长度不低于200公里,绿色交通出行比例提升至80%。
在公共服务方面,根据规划,到2035年,示范区争取布局6处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布局3处双一流建设高校(校区)。同时,积极引进优质医疗资源,高水平打造国际运动平台。
如何以土地“瘦身”倒逼发展?一市两省表态
上海市规划资源局副局长张玉鑫在会上表示,上海将以好风景促进新经济,依托河湖田镇村融合的水乡单元充实植入创新功能,推动“生态+产业”新经济培育模式。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在突出红花的同时培育好绿叶”,推动乡村地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以良好的人居环境吸引人才、汇聚人才,加强城市设计引导,凸显“粉墙黛瓦、大气雅致”的新江南风韵。
同时,上海将会同江浙两省共同推进水乡客厅的建设,支持青浦加快推进西岑科创中心建设,发挥上海在交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优势,加快示范区线、上海轨道交通17号线西延伸、上海儿童医院青浦分院等一批高水平的示范项目建设实施。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如海表示,江苏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着力做好资源集约利用这篇文章,通过减总量、盘流量、挖存量、提质量等办法,强化土地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示范区转型发展,实现生态绿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将严格落实示范区总规建设用地负增长的规划目标,确保锁定总量、有序减量,确保示范区吴江片区实行建设用地总规模的管控目标要求;根据吴江区建设用地退出和复垦能力,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和平台,在省政府同意后设立长三角示范区吴江片区高质量建设发展建设用地周转池,支持鼓励吴江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
同时,江苏将开展园区用地转型升级三年行动,分类推进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布局优化、提质增效,全力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城市品质提升与产业跃升。
江苏省还将通过健全用地考核机制和评价体系,强化建设项目集约用地的刚性约束,鼓励功能复合利用,加强地下与地上空间资源统筹利用,从而提升发展的土地利用质量和发展质量。同时进一步创新资源配置方式,实行产业用地的出让合同+协议监管,强化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以较小的资源消耗支撑保障示范区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顾浩表示,将进一步推动嘉善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用存量的盘活来进一步倒逼发展方式的转变,落实国家战略导向以及结构优化方向和要素配置流向“三向”融合。
同时浙江将用好自然资源部赋予浙江跨乡镇国土综合整治的政策,在空间布局优化、盘活存量资源、系统修复生态环境、整体提升空间价值方面,做好具体的探索和实践,来倒逼、推动嘉善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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