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章宇璠
2月27日,淄博银保监分局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川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川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对机构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不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刘伟对机构承兑汇票贸易背景审查不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淄博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川支行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对刘伟处以警告。
天眼查显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其前三大股东(发起人)为淄博市城市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6.47439%)、淄博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9.12317%)和淄博市引黄供水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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