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章宇璠
3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发布了9张罚单,剑指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昌南支行、东湖支行、青山湖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昌南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自贷款。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青山湖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未尽职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
涂娟、危应恺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南支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自贷款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于心如、陶思雨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未尽职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康亮亮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山湖支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未尽职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的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南支行、青山湖支行处罚款人民币30万元,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处罚款人民币40万元,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被罚12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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