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建议国家设立海洋油气资源保障基地,使其不受探矿权延续缩减限制。”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海油,600938.SH)海南陵水-崖城作业公司资深工程师雷亚飞提出上述建议。
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将探矿权首次登记期限从三年延长至五年,每次延续时间从两年延长至五年;探矿权申请延续登记时扣减首设勘查许可证载明面积的25%。
上述《意见》自2020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试行三年。这意味着到2025-2027年,中国海域油气探矿权面积将缩减为现矿权面积的75%;此后,每次探矿权到期延续登记,仍将继续缩减。
雷亚飞认为,上述规定对中国海域油气储量和产量增长、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产生了不利影响,建议进行优化调整。
近年来,海洋油气产量成为国内增产的主力。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海洋原油产量约5800万吨,增量占全国增产总量的60%以上。
其中,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海油)渤海油田原油产量3175万吨,继续保持第一大原油生产基地;南海东部油田首次突破2000万吨油气当量。
中海油“十四五”发展规划显示,力争2025年油气产量超过8000万吨。其中,渤海、南海是上产主力海域。
在雷亚飞看来,随着勘探开发程度逐步提高,要实现上述目标任务存在极大挑战,需要探矿权、政策、人力和技术等诸多保障。其中,探矿权最为重要。
雷亚飞表示,上述《意见》主要目的是为防止探矿权人不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勘查,鼓励探矿权人积极进行勘查投入。但油气勘探是周期较长的持续性工作,五年探矿权有效期不足以支撑一个新区进行地震资料采集部署、详细资源勘查等工作,不利于充分挖掘油气资源。
此外,海域的探矿权有其特殊性,部分海域勘探开发作业范围有限,如继续缩减,将制约油气勘探开发进程。
以渤海海域为例,80%以上海域处于军事、航道、环保和渔业等受限区。在主干航道区、生态红线禁止区等重点受限区,长年无法进行油气勘探开发作业。
根据《意见》规定,探矿权到期后延续登记时进行缩减,如果缩减的是有效作业面积,则剩余勘探开发面积将更加有限,严重制约勘探开发进程;如果缩减的是重点受限区,则缩减的矿权难以出让,且日后同样难以进行有效勘探开发活动,降低了缩减矿权的意义。
雷亚飞因此建议,在中国渤海、东海、南海北部等油气资源富集海域,有针对性设立国家油气资源保障基地,不受矿权持有期限制,匹配设置中长期储产量规划目标,持续研究和投入,为油气储产量增长提供矿权保障。
针对海域特殊性,雷亚飞还建议将渤海、东海、南海北部等油气勘探开发作业受限的海域,尤其多年无法实施有效作业的地区设置为“特殊海域”,享有探矿权延续登记不缩减的保护政策,可长期持有,并享有探矿权费用优惠。
此外,雷亚飞建议,允许油气矿业权人在采矿权内开展立体勘探;探矿权管理要与国家油气发展规划方案密切结合等。
中国海油2021年业绩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净证实储量为57.28亿桶油当量,同比增加6.6%,储量寿命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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