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目药3月6日公告,公司近日在办理银行业务过程中获悉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临安支行银行账户被冻结,
经核查确认,公司账户合计35.69万元被冻结。经公司核实,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被冻结系公司(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所致。金州律所申请冻结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64.47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公司一般户账户被冻结系公司(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杭州临安元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元海建筑向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所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合计被冻结金额为194.2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货币资金的8.71%,占公司2022年三季度末货币资金的9.33%(未经审计),占公司2023年一月末货币资金的5.18%(未经审计),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43%,占比相对较小。除公司已披露的银行账户冻结情形外,公司其他银行账户均可正常使用。鉴于公司被冻结资金对公司正常的支付结算、资金周转以及经营活动的影响相对较小,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7.6条第(七)项的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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