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8日,广安爱众(600979.SH)公告,公司于2023年3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何腊元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聘任刘经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的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认为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审阅刘经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刘经文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副总经理和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被有关部门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因此,公司拟同意聘任刘经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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