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9日,百达精工(603331.SH)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小友、阮吉林、张启春、张启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施杨忠、阮卢安、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创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台州市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公司部分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数增加,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公开发行人民币28,0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8,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81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百达转债”,债券代码“113570”。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3月17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9月17日至2026年3月10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6.39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1.09元/股。
2023 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8日期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由187,090,464股增加至190,999,913股。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施小友、阮吉林、张启春、张启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施杨忠、阮卢安、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创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台州市铭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比例由52.03%降至50.97%,被动稀释1.06%。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导致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百达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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