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期主持人 | 徐鲁青
最近小红书流传一篇热门帖子,发帖人称资助了8年上学的女生,最后选择了嫁给大她十三岁的有钱人,并认为“我最大的优势就是年轻貌美,婚姻是我第二次投胎的机会”,“我只是在把握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而已”。资助人在文章中强调,她资助的原因是对方是女生且成绩不错,她被父亲要求出门打工,在教室恳求希望继续上学。听到这个故事后,同为农村出身的她开始帮助这位女生,且极少打扰她。
网友们围绕此事议论纷纷。有人认为资助人不应该对被资助者有预期,应该尊重个体选择当全职太太的自由,而且全职太太一样对社会做出了贡献。也有观点认为,资助是一种公共资源,目的是为弥补结构不公,但受助者选择做家庭主妇却违背了这一点,占用了8年的“女性定向”资源却“背刺”了女性独立精神。
类似争议在几年前也曾在张桂梅批评全职太太的话题中出现。张桂梅创办的丽江华坪女子高中是全国第一所全免费公办女子高中,数千名贫穷女性在此受到培养教育后走出大山。后来,一位当了全职太太的毕业学生回到学校捐款,被张桂梅拒绝。“我说滚出去,滚出去,我直接当着她老公面说,你给我滚出去。后来她说,你嫌我没能力是不是?我说,是,你出去,家庭那么困难,我们把你供到现在,你现在反而当起了全职太太。”
在当时和现在的争论里都有一种声音认为,无论是全职太太还是当职业女性,都是女性的个人选择,应该尊重。你怎么看待这种观点?这时候谈尊重全职太太的社会贡献合适吗?资助是不是一种公共资源?被资助女孩去当全职太太是辜负了女性团结吗?
01 尊重给富人做家庭主妇的选择?
潘文捷:想要嫁给有钱人实在无可厚非,在这一点上能够理解这个女孩子的选择。我爸的朋友也是因为样貌很好,被大企业总裁的女儿看中,过上富足省心的人生,到现在我爸还是挺羡慕。
问题就在于女孩选择当全职太太,也就是把自己改变人生的希望完全寄托在男人和婚姻的承诺上。看起来,这个婚姻没有多少爱情的意思。女方已经把婚姻当成改变命运的机会,男方那边又是怎么看的呢?“男人自己也是财富自由的生意人,男方着急要孩子。”作为一名极为成功的生意人,对方也明白这一婚姻的生意属性,所以才没有想着多和妻子有一些独处的时光,而是急着要生孩子。
说实在的,年轻又没社会经验的女孩想要和精明的生意人做婚姻这桩生意,恐怕是不太容易一切顺心的。目前只能看到“到处旅游”和“奢侈品”,仿佛得偿所愿,但不对等的婚姻很可能暗礁丛生。可以说,当全职太太意味着赌注都下在了男方的人品上,赌上的可是全部的人生啊。
林子人:首先我认为我们需要把社会结构性问题(性别不平等)和个体选择(女生选择去当全职太太)分开来看。我们应该做的是批评结构、推动其变革,但对个体选择持更加宽容的立场。每个人的境况、能力和眼界不同,苛责个体“不够进步”其实是在忽视个体生活中的复杂性,这又何尝不是一种“精英的傲慢”?
尹清露:资助人希望女生通过教育发展自己的事业,但被资助者选择用婚姻实现阶层跃升。这表面看是女生“背刺”了资助人,但背后折射出的是女性内部的观念分裂和贫富差距,以及大量底层女性即使踏上工作道路,也可能难以自立的问题。
资助人的心态大概是“既然有了这笔钱,那就应当靠自己努力”,这是很好的希冀,但对那名女生来说,既然成长环境不够有利,无法给自己足够的文化资本并以此抵抗不确定的未来(即使接受了一定程度的教育),那很有可能觉得嫁给有钱人是最明智的选择,更何况,在农村的女性往往更容易接触到“女孩早点嫁人”这种观念。子人的文章《步入婚姻的女性,还可以相信性别平等吗》就提到,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后20年里,“进步”的工作女性结婚后是补贴家用的低阶级阶层,不工作的主妇反而经济地位很高,所以出现了许多想做家庭主妇的女性。社会学家上野千鹤子也曾提到过,中国同样存在这样的趋势。
只不过,女性的美貌“资本”保质期太短了(美色算不算是女性能自由使用的资本还有待商榷)。要是真的想改变命运,这位女生要学习的技能还有很多,作为没有工作的一方也要承受更多提心吊胆,远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的。上野还曾指出,不考虑如何靠自己的力量,而是提前透支女人在性别不平等机制下的种种“好处”,迟早是会付出代价的。
徐鲁青:清露提到上野的这一观点,我也印象深刻。当铃木凉美强调从事性工作的自己拥有主体性,不只是一个受害者时,上野说,女性常常用 “自我决定” 的方式贬低受辱的经历,而父权社会又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以 “明明是你自愿的”来开脱责任。
另外我在想,宽容与尊重当然正确,但把理性沟通的效果看得太乐观,也很像一种精英的想象。认知改变是需要争吵、需要痛感的,如果我最在乎的女性朋友要给有钱人当家庭主妇,我不太可能宽容尊重,更可能会天天上门骂到绝交吧,心平气和的前提是离得足够远。在现实操作里,如果我们苛刻一点、激进一点,是不是能产生更多实际的效果?对于这件事,我想直接说:被资助读了这么多年书,最后给有钱人当家庭主妇,我不尊重也不祝福。
02 资助也要拼效率?
徐鲁青:这件事情另外一个复杂之处是资助,个人资助是不是也算一种“公共资源”?这位资助者提到自己是有私心的,如果是男孩子她不会捐,那意味着她希望这种捐赠行为,不仅能让一个个体过得更好,也可以小小地改善男女不公的结构。
尹清露:这大概涉及资助的伦理问题,有金钱就会有权力关系,即使自己不需要对方回馈,也容易因为投入了金钱而产生不平衡心理。人类学者做田野调查的时候也会小心谨慎不提供金钱,因为实在很麻烦,双方因此分道扬镳的例子也数不胜数——资助研究对象会破坏研究的中立性吗?自己有权设想别人的人生道路吗?这些问题都非常棘手。
董子琪:我连续三年资助过一个高中女生(今后也会继续寻找资助对象),选择被资助人时我做了一些功课,想到了一些标准——应当是女生,应当是有升学需求的——预备按照这样的标准筛选。但实际的筛选要更困难一些,资助网站会公开候选人提供的一些照片和陈述,有时可以看到满脸稚气的小女孩小男孩站在低矮的甚至有些倾斜的房子前,以及有点混乱的、被子乱糟糟堆在一起的室内环境。有的陈述里写着父母均外出打工,目前由奶奶单独照顾;或者父亲早逝,母亲慢性病,无固定经济来源。这时候会觉得先前的标准有点愚蠢,你要验视的是这样的生活吗?值得帮助的孩子太多了,但因为我也财力有限,只能与有眼缘的同学结下对子,当时还给我寄了一张结对的红色小卡片,很有仪式感,上面写着那位同学与我的名字。
因为不能直接联系这位同学,我也加了对方志愿者的联系方式。有一些专门的志愿者负责联络资助者与同学,应该也是义工。每年到了需要资助的时候,对方会发信息提示,很委婉地问:你好,请问今年还资助吗?有时候我打了钱会问一句,同学成绩好不好呢?对方就回说,现在还没有成绩单,要等等。可是直到三年结束了,我也没有看到成绩单,不知道对方有没有考上大学。
有一次,我有点抱怨地跟我先生讲这件事,他说,你这样会不会给对方压力呢?你的资助是建立在“成绩好”的基础上吗?想起来确实如此,难道成绩单不够好,我就不帮助对方交学费生活费了?还是说我只是在找良好的自我感觉?他之前也在读书时结对子资助过一位小朋友,也是女同学,她的成绩非常好,以前还给他写信讲述自己在学习上的事情,后来很努力地考上了省属医科大学,读完了本科,现在在省城的医院工作。这是多么好的事!但是,难道资助也要拼效率吗?没有对方的亲笔感谢信,我的资助就不值得?
林子人:我在想,做慈善时,我们和被资助者应该保持怎样的距离。资助他人是否就有了指导他人如何更好生活的权利与正当性?当他人没有走上符合自己期待的人生道路,我们有资格义愤填膺吗(当然违法乱纪的情况除外)?
我觉得,资助他人的核心是资助者自己——你在做出资助行为的那一刻,就已经履行了你的社会责任,满足了自我道德期许。改变世界——或者说仅仅是改变一个人的生活——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奢望。我们能做的,只是让自己的行为无愧于心。
另外,我对这起事件中的当事人的失望也感同身受,但在资助行为没有任何限定条件的情况下,这种失望可能是难以避免的。为此,是不是可以在资助行为中加入一些限定条件,比如要求被资助者在有经济能力后也能继续资助他人、反哺社会?这样的话,善意或许就不会被辜负,能够一直在社会中循环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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