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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嘴博士败诉,为何反而广受“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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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嘴博士败诉,为何反而广受“支持” ?

结果被判道歉,并不意味着违法事实可被原谅。

图片来源:pexels-EKATERINA BOLOVTSOVA

文|聚美丽 布 瓜

3月18号,专业美妆KOL“大嘴博士”(本名:郝宇博士)在各个平台,向广东康婴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道歉声明(以下简称:康婴宝),却获得众多网友及美妆业内人士的“支持”与“赞赏”。

截图来源:小红书

这是怎么回事呢?

揭露者反倒需道歉赔偿

据大嘴博士发布的道歉声明显示:

2020年2月14日,广东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1期》,其中广东康婴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次为A9120/0001、A9101/1002的康婴健婴儿紫草膏为不合格产品,检验结果含激素“地塞米松”。

图源:广东省药监局

随后,作为化妆品研发人员的大嘴博士展开深度调查,发现了这家企业一系列的违规记录:

早在2019年《国家药监局关于广东康婴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中,就曾曝光康婴宝的严重问题。

尽管在同年的9月12日他们完成了整改经过验收,但是在2020年却再次被药监局查出两个批次的婴儿草膏含有违禁激素成分“地塞米松”。

据悉,地塞米松属于婴儿化妆品的禁用物质,它会抑制婴儿的生长和发育,特别是对婴儿的大脑和神经系统发育有严重的长期的不良影响。

长期使用含该激素产品的儿童,后续可能会发生“脸异常胖、四肢发育浮肿但却细小无力、身上多毛”等不良发育现象。

综合以上情况,2020年3月,大嘴博士在微博、小红书、抖音发布了关于“广东康婴宝紫草膏因为非法添加激素地塞米松被药监局查处”的视频,严肃抨击了康婴宝多次被政府查处并罚的事实,呼吁消费者立即停用该产品,拿起法律武器到当地的工商局举报该产品,并要求该企业道歉。

图源:广东省药监局

最后却因言辞激烈,大嘴博士被康婴宝以名誉权侵权为由起诉。

在长达3年的官司纠缠后,法院认为大嘴博士利用“抖音”“微博”和“小红书”等平台密集发表针对康婴宝的不正当、不合理评价,目的在于通过诋毁原告康婴宝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削弱对方的竞争能力,从而使自己任职的公司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这导致康婴宝公司的客观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对康婴宝的名誉权侵权。

最后法院判决郝宇、上海亿色化妆品有限公司以用户名“大嘴博士”在微博、抖音、小红书上刊登声明公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公告时间30天,并共同赔偿原告损失8万元。

结果被判道歉,并不意味着违法事实可被原谅

大嘴博士道歉公告一出,引起化妆品行业一片哗然,不少网友也在评论下方为该博主抱不平,几乎呈现“一边倒”的舆论。

“玩文字游戏的企业一生黑,博士下次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无法想象这无良商家到底是多黑心想赚钱,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现在的自媒体环境怎么了,事实都不让人说了?”

截图来源:小红书、公众号

可以看出,康婴宝尽管赢了官司,但也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

事实上,康婴宝的违规事件远不止于此。从2016年开始,就先后多次被国家药监局、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河北省药监局等多地政府部门查处违规添加激素地塞米松的事实。

在以上多处违规事实中,康婴宝仅就批号为A9120/0001进行过召回,召回数量为706盒,未召回1190盒,且其他批号问题产品并未启动召回程序,导致含有地塞米松的大量婴儿产品流入社会,对使用该产品的婴幼儿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

但康婴宝却未因此付出应有的代价,一方面是这些不法商家利用婴幼儿作为直接受害者不会说话不会表达的弱点,另一方面行政处罚过于轻微,仅被工商局行政处罚仅一万元整,也未向社会公众道歉。

图源:水滴信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大嘴博士发布道歉的同一天,康婴宝则在抖音官号“康婴键”中,发布了当地媒体对此事件的报导,并评论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并不是一张嘴想随便说就随便说的地方...正义虽迟,但永远不会缺席。”疑似针对此事件进行回复。

截图来源:抖音

针对此事件,聚美丽采访了大嘴博士本人,他表示:“首先,我肯定要尽到法律的责任。其次,这毕竟是3年前的事情了,如果公众愿意了解,我需要向大家交代好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只不过没想到大家对于这件事情的关注度远超我的想象。”

随后大嘴博士也表示,“作为美妆自媒体行业的从业者,我们都有责任和道理告诉消费者真相;在法务层面,我们尽量去相信法院是公正的;最后在技术层面,作为从事化妆品研发行业的从业人员,这个案子也给自己提供一些思考的空间,在目前的大环境之下,我们如何更加纯熟地去运用我们的技能,去保护好消费者权利的同时,也保护好自己。”

而在小红书平台,大嘴博士也在评论区中表示,“有些事情的背后要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这件事上我也尽了最大的努力,虽然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我还是觉得很有意义,所以大家也不必太生气,我们做好自己就好了。大家的鼓励我都看到了,真的很感动,非常感谢大家,让我觉得我做的一切都值得。未来如果有类似的情况,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坚决拿起扫帚。”

事件背后的思考

事实上,品牌与红人的“恩怨情仇”素来已久。但类似于大嘴博士与康婴宝的纠纷案件,败诉道歉的一方,却获得公众的“支持”与“赞赏”的场面,似乎成为了美妆行业“首例”。

回顾品牌与红人间的各个舆论事情,在阐述事实的情况下,美妆博主往往起到了一定的行业监督作用。也正是由于众多美妆博主尤其是头部美妆博主的监督,不少企业对于自身的所作所为也变得更为“慎重”,因为一旦与美妆博主的“互怼”,形成一定的负面舆论,在消费者端往往很难“力王狂澜”。

而大嘴博士不仅作为一名专业的KOL,同时也是一名普通消费者。依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公告,发表自己对违法产品的意见,本应受到宪法对于言论自由的保护,却受到商家起诉名誉受损。

这也透露出中国当年的舆论环境,对于媒体监督,特别是自媒体博主来说,还是有很多的法律限制,博主要注意行业监督与依法依规发表观点的平衡点,不然也有可能要承担因为其言论而导致的企业商誉损失的赔偿。

当然,在康婴宝与大嘴博士的这一事件中,公众似乎都一边倒,认为康婴宝公司名誉受损的根本原因是在于其未能做到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弃婴幼儿生命健康于不顾,彻底抛弃了一个良心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才引发博主义愤填膺的过激言论。

“人在做,天在看,公道自在人心”,一位行业人士这样告诉聚美丽。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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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嘴博士败诉,为何反而广受“支持” ?

结果被判道歉,并不意味着违法事实可被原谅。

图片来源:pexels-EKATERINA BOLOVTSOVA

文|聚美丽 布 瓜

3月18号,专业美妆KOL“大嘴博士”(本名:郝宇博士)在各个平台,向广东康婴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道歉声明(以下简称:康婴宝),却获得众多网友及美妆业内人士的“支持”与“赞赏”。

截图来源:小红书

这是怎么回事呢?

揭露者反倒需道歉赔偿

据大嘴博士发布的道歉声明显示:

2020年2月14日,广东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1期》,其中广东康婴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次为A9120/0001、A9101/1002的康婴健婴儿紫草膏为不合格产品,检验结果含激素“地塞米松”。

图源:广东省药监局

随后,作为化妆品研发人员的大嘴博士展开深度调查,发现了这家企业一系列的违规记录:

早在2019年《国家药监局关于广东康婴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停产整改的通告》中,就曾曝光康婴宝的严重问题。

尽管在同年的9月12日他们完成了整改经过验收,但是在2020年却再次被药监局查出两个批次的婴儿草膏含有违禁激素成分“地塞米松”。

据悉,地塞米松属于婴儿化妆品的禁用物质,它会抑制婴儿的生长和发育,特别是对婴儿的大脑和神经系统发育有严重的长期的不良影响。

长期使用含该激素产品的儿童,后续可能会发生“脸异常胖、四肢发育浮肿但却细小无力、身上多毛”等不良发育现象。

综合以上情况,2020年3月,大嘴博士在微博、小红书、抖音发布了关于“广东康婴宝紫草膏因为非法添加激素地塞米松被药监局查处”的视频,严肃抨击了康婴宝多次被政府查处并罚的事实,呼吁消费者立即停用该产品,拿起法律武器到当地的工商局举报该产品,并要求该企业道歉。

图源:广东省药监局

最后却因言辞激烈,大嘴博士被康婴宝以名誉权侵权为由起诉。

在长达3年的官司纠缠后,法院认为大嘴博士利用“抖音”“微博”和“小红书”等平台密集发表针对康婴宝的不正当、不合理评价,目的在于通过诋毁原告康婴宝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削弱对方的竞争能力,从而使自己任职的公司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具有侵权的主观故意,这导致康婴宝公司的客观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对康婴宝的名誉权侵权。

最后法院判决郝宇、上海亿色化妆品有限公司以用户名“大嘴博士”在微博、抖音、小红书上刊登声明公告,向原告赔礼道歉,公告时间30天,并共同赔偿原告损失8万元。

结果被判道歉,并不意味着违法事实可被原谅

大嘴博士道歉公告一出,引起化妆品行业一片哗然,不少网友也在评论下方为该博主抱不平,几乎呈现“一边倒”的舆论。

“玩文字游戏的企业一生黑,博士下次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无法想象这无良商家到底是多黑心想赚钱,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现在的自媒体环境怎么了,事实都不让人说了?”

截图来源:小红书、公众号

可以看出,康婴宝尽管赢了官司,但也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

事实上,康婴宝的违规事件远不止于此。从2016年开始,就先后多次被国家药监局、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河北省药监局等多地政府部门查处违规添加激素地塞米松的事实。

在以上多处违规事实中,康婴宝仅就批号为A9120/0001进行过召回,召回数量为706盒,未召回1190盒,且其他批号问题产品并未启动召回程序,导致含有地塞米松的大量婴儿产品流入社会,对使用该产品的婴幼儿造成难以估量的伤害。

但康婴宝却未因此付出应有的代价,一方面是这些不法商家利用婴幼儿作为直接受害者不会说话不会表达的弱点,另一方面行政处罚过于轻微,仅被工商局行政处罚仅一万元整,也未向社会公众道歉。

图源:水滴信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大嘴博士发布道歉的同一天,康婴宝则在抖音官号“康婴键”中,发布了当地媒体对此事件的报导,并评论到“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并不是一张嘴想随便说就随便说的地方...正义虽迟,但永远不会缺席。”疑似针对此事件进行回复。

截图来源:抖音

针对此事件,聚美丽采访了大嘴博士本人,他表示:“首先,我肯定要尽到法律的责任。其次,这毕竟是3年前的事情了,如果公众愿意了解,我需要向大家交代好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只不过没想到大家对于这件事情的关注度远超我的想象。”

随后大嘴博士也表示,“作为美妆自媒体行业的从业者,我们都有责任和道理告诉消费者真相;在法务层面,我们尽量去相信法院是公正的;最后在技术层面,作为从事化妆品研发行业的从业人员,这个案子也给自己提供一些思考的空间,在目前的大环境之下,我们如何更加纯熟地去运用我们的技能,去保护好消费者权利的同时,也保护好自己。”

而在小红书平台,大嘴博士也在评论区中表示,“有些事情的背后要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这件事上我也尽了最大的努力,虽然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我还是觉得很有意义,所以大家也不必太生气,我们做好自己就好了。大家的鼓励我都看到了,真的很感动,非常感谢大家,让我觉得我做的一切都值得。未来如果有类似的情况,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坚决拿起扫帚。”

事件背后的思考

事实上,品牌与红人的“恩怨情仇”素来已久。但类似于大嘴博士与康婴宝的纠纷案件,败诉道歉的一方,却获得公众的“支持”与“赞赏”的场面,似乎成为了美妆行业“首例”。

回顾品牌与红人间的各个舆论事情,在阐述事实的情况下,美妆博主往往起到了一定的行业监督作用。也正是由于众多美妆博主尤其是头部美妆博主的监督,不少企业对于自身的所作所为也变得更为“慎重”,因为一旦与美妆博主的“互怼”,形成一定的负面舆论,在消费者端往往很难“力王狂澜”。

而大嘴博士不仅作为一名专业的KOL,同时也是一名普通消费者。依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公告,发表自己对违法产品的意见,本应受到宪法对于言论自由的保护,却受到商家起诉名誉受损。

这也透露出中国当年的舆论环境,对于媒体监督,特别是自媒体博主来说,还是有很多的法律限制,博主要注意行业监督与依法依规发表观点的平衡点,不然也有可能要承担因为其言论而导致的企业商誉损失的赔偿。

当然,在康婴宝与大嘴博士的这一事件中,公众似乎都一边倒,认为康婴宝公司名誉受损的根本原因是在于其未能做到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弃婴幼儿生命健康于不顾,彻底抛弃了一个良心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才引发博主义愤填膺的过激言论。

“人在做,天在看,公道自在人心”,一位行业人士这样告诉聚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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