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育三孩家庭发放育儿补贴的地方政府队伍再次扩大。2023年4月11日,据沈阳市卫健委网站消息,沈阳市卫健委、沈阳市财政局日前印发《沈阳市发放三孩育儿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简称《方案》)提出,对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止。
《方案》明确,育儿补贴发放人员需夫妻双方均为沈阳市户籍,共同合法生育三孩并落户沈阳市的家庭。孩次计算原则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双胞胎、多胞胎按子女个数计算。
不过,《方案》特别指出,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夫妻收养的子女、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这四种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
《方案》表示,育儿补贴自2023年1月20日文件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实施之日出生且在沈阳市公安部门办理出生落户的,自该子女出生当日起计发育儿补贴,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止发;正式实施之日未满3周岁的,从正式实施之日起计发,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未满3周岁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止发;户籍从市外迁入沈阳市的,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育儿补贴,自第三个子女户籍迁入沈阳市当日起计发,截至该子女满3周岁之日(未满3周岁不足1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止发。
沈阳市还明确,三孩育儿补贴所需资金由区、县(市)财政承担,市财政对区、县(市)财政实际补助金额给予50%补助。
此前在2023年2月,沈阳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在降低生育养育成本上,沈阳市明确,对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三孩每月发放5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3周岁止。
据沈阳当地媒体4月3日报道,为提高育龄夫妇生育的积极性,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降低育儿成本,改善沈阳市人口结构,沈阳市财政局积极筹集财政资金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促进沈阳市人口均衡发展。结合沈阳市往年生育三胎人数进行调研测算,按照补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原则,建立家庭育儿补贴制度。
4月6日,沈阳市统计局发布《2022年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914.7万人,比上年增加2.9万人。2022年,沈阳市出生人口为3.9万人,人口出生率5.04‰;死亡人口为7.6万人,人口死亡率9.89‰;人口自然增长率-4.85‰。此前在2017年到2020年这几年间,沈阳市每年的常住人口增量分别为10.1万人、13.8万人、9.9万人和12.6万人。
界面新闻注意到,2021年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以后,各地陆续比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出台地方性“实施方案”,育儿补贴正成为地方政府为支持生育而采取的普惠性政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四川省攀枝花市、山东省济南市、甘肃省临泽县、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黑龙江省、云南省等10多个行政区,明确或正在制定育儿补贴政策。
在补贴范围上,哈尔滨、济南等大多数城市集中在二孩、三孩家庭,有的城市将补贴对象拓展到一孩,如深圳、温州在征求意见中均将一孩家庭纳入。此外,部分城市如沈阳一样也对新生子女户籍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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