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4月11日下发关于对聚光科技控股股东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洋科技”)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聚光科技于2月17日公告显示,2月14日至17日,睿洋科技公司作为聚光科技控股股东,因司法强制执行累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68.616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516%,减持金额合计2199.58万元,相关减持行为未履行预披露义务。睿洋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规定。
被动减持行为未履行预披露义务,聚光科技控股股东收深交所监管函
来源:界面新闻
聚光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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