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景源
2023年4月12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三中院”)通报,2022年,上海破产法庭全年共审结破产清算、强清及衍生诉讼等各类案件2830件,其中重整成功8件、和解成功14件,清理、盘活资产47.4亿元。
上海破产法庭于2019年2月1日正式成立,是上海法院的专门破产审判机构。
据上海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上海破产法庭庭长俞秋玮介绍,上海破产法庭优化破产审判运行机制,通过“执”“破”衔接、府院联动等工作机制,努力保市场主体护民生。
例如,在上海敦富坊实业有限公司执行移送破产审查中,上海破产法庭及时甄别发现企业挽救价值,启动重整程序盘活数亿元厂房资产,维系企业持续运营的同时,最大限度提升全体债权人的清偿利益,一次性化解十余起执行标的额达2.5亿元的执行终本案件,发挥破产程序概括性集中清偿制度优越性。
上海破产法庭注重对破产程序中“逃废债”的甄别与惩戒,积极适用破产撤销权、追缴股东出资等方式纠正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恢复责任财产,防止债权人的利益受到非法损害,同时指导管理人加大债权申报审查力度,严防虚假债权申报。
在管理人诉赖某破产撤销权一案中,上海破产法庭依法判决破产受理前一年内无偿转让财产行为予以撤销,返还破产企业,依法保护债权人公平清偿基础。在上海种都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指导管理人对恶意诉讼形成的200万元债权申请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依法撤销了虚假债权,使普通债权人清偿率大为提高。
面对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上海破产法庭于2022年5月出台《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鼓励在司法重整程序前开展预重整,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和司法指引功能,做好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的衔接,尽早实施破产挽救。
在鼎立置业(上海)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中,法院指定的临时管理人辅助债务人自主进行商业谈判,推动预重整转重整成功。
在降低小微企业破产成本方面,上海破产法庭灵活运用破产和解制度,成功将14件破产清算案件转为和解。针对小微企业债权债务简单、决策灵活简便的特点,上海破产法庭积极引导债务人破产清算转和解,指导管理人催收应收账款,积极沟通协商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筹款还债等方式,提升债务清偿率,保留小微企业营业存续。
在上海稚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和解案中,上海破产法庭鼓励诚信经营的创业者与债权人和解,获得“喘息”机会,并通过信用修复帮助创业者轻装上阵。
在审理涉环保问题企业重整案件时,上海破产法庭注重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从破产企业所涉环境问题的修复治理、费用安排、程序衔接、重整方案制定及执行等方面探索建立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协同推进降污减碳和企业重整转型升级。
例如,在上海三岔港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中,面对破产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上海破产法庭指导管理人充分发挥重整制度优势,强化污染治理,将绿色环保经营方案融入重整计划,推动长江口航运码头污染治理并实现绿色环保升级。
“上述典型案例,从不同角度展示破产制度在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促创业护民生、助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独特作用。”俞秋玮表示,上海破产法庭将继续积极发挥破产制度拯救功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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