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仪5月11日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478号】。
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华仪集团破产清算进展、公司申报债权情况及法院裁定情况,结合有关情况说明公司计提相应信用减值损失及预计负债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及原控股股东、聚华投资说明,就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的解决是否制定了相应可行性计划、安排及具体时间表;公司内部控制的整改情况,公司是否已就原控股股东对公司造成的重大侵害,采取措施弥补损失,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全面核查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违规担保、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况。
结合公司报告期内对资金占用、违规担问题的解决进展和财务处理等情况,以及无法取得相关审计证据等情况,要求年审会计师说明出具保留意见而非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具体依据,对内控审计未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具体依据,是否符合审计相关规则规定。要求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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