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尚文化5月17日收深交所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分别说明大型文化演艺活动与文化旅游演艺业务收入与成本确认原则,并说明文化旅游演艺业务毛利率为负的原因与合理性。
要求公司结合各季度主要项目开展与收入确认情况说明第二季度收入明显低于其他季度的原因与合理性。
要求公司列示2022年与2021年应收账款逾期天数/应收账款账龄与违约损失率对照表,说明报告期信用风险组合中各账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确认过程,并说明坏账计提的充分性。请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要求公司补充报备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客户名称,并说明客户明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内容、账龄结构、期后回款情况。
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处置西昌满天星斗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5.5%股权,处置价款为1,530.00万元,处置收益为843.25万元,剩余股权重估形成利得838.13万元。要求公司说明满天星斗处置情况,包括处置原因、处置时间、交易对手方、交易价格及作价依据、处置损益计算过程,并请自查前述交易事项是否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报告期末,公司合同资产未到期的项目质保金账面金额为674.98万元,较2021年末下降85.36%。要求公司结合项目开展情况说明未到期项目质保金大幅下滑的原因与合理性。
报告期末,公司递延收益中政府补助中包含“开展冬奥会开闭幕式大型表演智能化创编排演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100万元,要求公司说明该项目确认收益的标准与依据,并说明在冬奥会开闭幕式已结束的情况下该项目未确认收益的原因与合理性。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