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上海网信办部署推进“清朗浦江·优化营商环境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深入清理处置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和侵权信息,依法查处相关网站平台和账号,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氛围。专项行动重点治理以下11类网络乱象:
1.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品牌等开设网站、注册账号、上架APP和小程序等。
2.采用“贴标签”“带节奏”“放大镜”等方式恶意散布所谓“民营企业卖国论”“民营企业离场论”“国进民退”等论调,渲染丑化、煽动抵触国有经济、民营企业。
3.通过制造误导性信息、炮制谣言性信息、混淆主体身份的仿冒性信息等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已上市或将上市的境内企业进行侵权。
4.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虚构企业家私生活话题,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泄露企业家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和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5.假借企业、企业家名义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违规使用企业家姓名肖像等。
6.采用“标题党”歪曲新闻原意、断章取义企业家过往言论和片面解读企业财务报表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7.提供涉企业、企业家虚假不实信息的联想词、相关搜索和热门推荐。
8.打着“网络兼职”“招聘写手”“市场营销”“负面舆论公关”“有偿删帖”等名义招募网络黑公关、从事黑灰产。
9.恶意集纳企业负面信息、谋取非法利益,以及发布企业和企业家负面报道、评论后,以删帖、消除影响为名索要财物、要求投放广告和开展商业合作等。
10.蹭炒涉企热点事件进行恶意营销,以及跨平台多账号密集发帖恶意攻击企业、企业家。
11.利用自身信息发布便利,以及技术、流量、影响力优势,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抹黑攻击竞争对手。
上海网信办将积极受理处置涉及属地企业、企业家的侵权信息,欢迎广大网民和企业据实提供举报线索。上海网信办将对查实的线索跟进处置,依法查处属地违规网站平台和账号。对需要跨地区处置的举报线索和侵权信息,将积极上报国家网信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清朗网络空间。
举报线索提交方式:请根据附件表格填写举报信息,发送至专项工作联系邮箱wxbwgc@shxc.gov.cn。
来源:网信上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