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田佳宁
6月9日,宁波银保监局发布了3张罚单,剑指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徐国标、陈笛。
罚单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的主要违规行为为: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
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宁波银保监局决定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公司采取罚款64万元的措施。
徐国标,经查,对其任职期间所在机构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宁波银保监局决定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9万元人民币。
陈笛,经查,对其任职期间所在机构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宁波银保监局决定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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