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交所对新华锦下发《关于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公司近日公告称,拟以1.61亿元现金收购间接控股股东新华锦集团持有的新材料公司100%股权。交易标的新材料公司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要资产为持有的海正石墨80%股权。截至2023年3月31日,新材料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3406万元,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1.61亿元,增值率373%。公告披露,海正石墨目前尚处于矿山开发建设前期筹备阶段,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开展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其他资质证照,预计迟至2025年12月31日前才具备开工生产条件。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在海正石墨尚未满足开工生产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本次收购的原因及合理性;为达到正常生产经营状态,海正石墨尚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照和预计取得日期,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交易对方取得标的公司的成本以及截至目前的资金投入情况,并结合投入总金额与本次交易价格的差异,说明本次交易价格的合理性;结合矿业资产开工时间、资质证照取得情况等因素,说明采矿权资产评估中是否充分考虑相关时间成本以及不确定性;说明业绩补偿指标设置的主要依据,业绩补偿指标远低于评估预测数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充分评估相关业绩承诺安排是否与标的资产高估值情况相匹配,是否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利益;结合本次对价支付方式以及交易对方信用和资产状况,说明交易对方是否具备履行补偿义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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