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6月28日公告,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谢洪涛、董事会秘书原瑞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经查,公司时任总经理谢洪涛任职期限为2021年2月24日至2022年12月20日。同时,谢洪涛自2022年11月15日起在控股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存在人员和经营管理未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问题。公司在2022年年报中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披露为:“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机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方面保持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能独立运作。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承诺,及时准确真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行为合法有效”。公司未如实披露存在的独立性欠缺问题,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规定。
公司时任总经理谢洪涛已于2022年12月18日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已于2022年12月20日聘任新的总经理,新任总经理不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独立于控股股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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