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大通退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司及时任深大通董事、视科传媒董事长夏东明;时任深大通董事长管琛;时任大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秘郝亮;时任深大通总经理、执行总经理黄卫华;时任深大通总经理马炬;时任深大通财务总监李建立;时任深大通董事、视科传媒副总经理于秀庆收证监会合计173万元罚单。
2015年7月,公司与夏东明等8名视科传媒股东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视科传媒100%股份,交易作价为17亿元。
2015年8月,公司与夏东明等8名视科传媒股东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夏东明等承诺视科传媒2015年至201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1亿元、1.65亿元、1.98亿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5年12月15日获得证监会核准,于2015年12月28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于2016年1月21日完成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将2016年1月31日确定为购买日,自购买日起将视科传媒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5年至2017年,视科传媒及其子公司与夏东明开发的普弘文化、君亭实业、棋瑞贸易、科博纸业、上海童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九甄选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涟水福之缘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浙江海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控股)、杭州海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弄口恒祺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旦晨食品有限公司、慈溪徐龙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龙进出口)、杭州秀娱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钧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聚富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杭州乾庄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等16家客户,签订了23份业务合同。
经查,上述广告业务为虚构。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上述业务回款不完全或未回款。普弘文化、君亭实业、棋瑞贸易等客户的业务回款来自夏东明或者其控制的账户。上述行为导致深大通累计虚增收入157,653,982.86元,其中,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96,412,442.87元,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61,241,539.99元。深大通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依法责令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夏东明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黄卫华、李建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对郝亮、管琛、于秀庆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对马炬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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