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7月11日下发关于对申科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公司6月21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何建东通过浙江申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江金轮机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机电”)88.08%股份;2022年度,金轮机电通过向公司多结算委托加工费的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192.62万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何建南及其配偶孟珂娜通过在申科股份多报销费用的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26.72万元。截至2023年4月24日,占用方金轮机电、何建南及孟珂娜已向公司归还全部资金占用款及利息。
申科股份,实际控制人何全波、何建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金轮机电、何建南、孟珂娜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何建南同时作为申科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谢昶作为申科股份财务总监,未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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