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葡萄√娱乐官网正规吗知乎

正在阅读:

刚刚,南京这个区发布房票安置新政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刚刚,南京这个区发布房票安置新政

继溧水、高淳、浦口后,南京主城,也开始房票制了,刚刚细则出炉!

继溧水、高淳、浦口后,南京主城,也开始房票制了,刚刚细则出炉!

01、刚刚发布,雨花台区实行房票安置新政!

7月12日,雨花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细则适用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17日期间作出征收决定的项目。

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官网

重点如下:

1、房票安置适用的本区商品房由开发商自愿报名,要求已领销许的现房或者已领销许一年内可以交付的楼盘;

2、房票票面金额为被征收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

3、房票有限期12个月,期满未使用,则需要交还房票,按照原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4、不予核发房票的情况:查封、冻结、强制执行的不发;

5、房票遗失可以补发;

6、房票使用者只限于被征收人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支付购房;

7、房票购房奖励:持票购买本市栖霞孟北、栖霞百水、雨花台绿洲片区市级安置房,在申购优惠幅度基础上,在享受房票面额不超过10%的奖励;持票购买本市其他安置房,享受房票面额不超过5%的奖励;

仅选择货币补偿且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持房票购买本市商品房的,给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不超过5%的购房奖励。

8、购房后,房票有余额可申请兑付,以存单方式退还。

9、房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赠与或套现。以下为政策全文:

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官网

 

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官网

 

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官网

 

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官网

 

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官网

早在今年3月份,南京市建委就牵头印发《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办法》,明确了房票安置的适用范围、使用规则、奖励政策等。当时是江北新区和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参照执行,后期极有可能意味着房票安置办法将在南京全市推行。

南京市建委

02、超30城实施,“房票”安置能否成稳市“良药”?

据本站不完全统计,目前浙江绍兴、河南郑州、江苏泰州、湖北鄂州等30余个城市已经推出了“房票”安置及补贴政策。

南京其实去年年中开始,溧水、高淳、浦口就陆续发布了相应政策,支持楼市,江宁区表示将积极探索房票安置路径之后,南京又一房票安置新政,这也意味着,南京或将全面实行房票安置政策。

去年6月,溧水发布政策支持楼市:

为加快释放购房需求,推进商品住房去化,溧水区全面推进实行“房票”安置政策。

将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额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在溧水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含车库、储藏室等配套用房)用于安置,可有效化解存量商品住房。

补贴范围:自2022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期间,在溧水区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并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申请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符合补贴条件的,按购房款的0.8%给予购房补贴。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款以开发企业出具的税务发票金额(不含税金)为计算标准;二手商品住房的购房款以交易合同备案价格为计算标准。

申报流程:申请人到溧水区市民之家房产局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申请人本市银行借记卡)。

申领期限: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在不动产首次登记完成之日起90天内提交购房补贴申请;申请人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应在交易合同备案之日起90天内提交购房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需要提醒买房人的是,购房时间范围认定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政策发布之前,购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的,新政执行期间撤销网签备案又重新签订原购房合同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享受本次购房补贴政策。

去年7月,高淳发布政策支持楼市:

1、买房给予购房补贴、2、优化入学政策、3、优惠贷款利率;

一、给予购房补贴。为支持刚需和改善型住房购房需求,此政策公开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商品住房)并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后期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凭契税发票可给予购房合同价格(不含税)1%补贴。

二、优化入学政策。业主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商品住房),在每年我区招生政策方案发布之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从2023年起,其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可申请到房产所在施教区(或服务区)学校入园入学(无需迁入户口),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购房业主户籍在省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优惠贷款利率。推动市场回暖,引导商业银行为刚需和改善型住房群体提供商业性个人住房优惠利率贷款。

此政策自2022年7月25日公开发布,由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去年11月,浦口区发布房票安置政策:

浦口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住宅房屋征收房票结算暂行规定》的通知。本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浦口区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同时,公告中还附上了一些关于“房票”安置政策的具体细则,涉及到适用范围、面值、有效期、出具和使用流程等方面。

划重点:

1、定义及适用范围:

本规定中的房票是指征收实施主体依据征收补偿协议或安置房处置协议确定的金额标准,出具给被征收人的结算凭证。

符合本规定的主体可持房票在浦口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品住宅、酒店式公寓、商铺、车位、车库及储藏室)。

2、本规定适用于:

(一)本规定施行后启动实施的浦口区国有土地征收或搬迁项目中住宅房屋被征收人。

(二)本规定施行后签订安置房处置协议的被征收人。

3、房票面值:

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的征收补偿款总额或安置房处置协议中的实得处置金额。

4、形式要件:

房票的核发采用实名制,核发对象为被征收人。房票应注明征收项目名称、协议编号、被征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金额、开具日期以及房票使用规则等内容,并由征收实施主体加盖公章。

5、房票出具流程:

被征收人凭不动产权证向征收实施主体提交房票购房奖励资金申请。

6、房票使用:

被征收人可持房票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支付购房款,用于购买浦口区内新建商品房。购房款超出房票金额部分,由购房人自行补足。

购房人持房票购房,购房款超出房票金额部分,由购房人自行补足。

7、房票有效期:

房票有效期为12个月,自开具之日起算。

被征收人在有效期内主动放弃或期限届满未实际使用的,按照原征收补偿协议或安置房处置协议执行,房票持有期间征收补偿款或实得处置资金不计利息。

8、支持奖励

持房票购房,给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5.4%的购房奖励。

房票金额不足购房款部分,对符合本市公积金或商业贷款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或商业贷款。

被征收人凭不动产权证向征收实施主体提交房票购房奖励资金申请。

9、房票使用限制:

房票不得有偿转让、抵押、质押或套现。

另外,在公告中还提到:本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本规定施行前已签订安置房处置协议但尚未兑付首笔资金的被征收人,可参照本规定适用。

写在最后:

在降低首付、放开限购限售限贷的同时,“房票”安置政策重出江湖,多地出台相关政策以期拉动市场需求并加快推进房地产行业复苏。

至于该政策能否真正实现“去库存”,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房票”政策在短期内可缓解房地产稳增长及去库存的压力,但能否成为各地的稳市“良药”,仍需平衡好各方的利益,进一步完善落地细则。

来源:推广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刚刚,南京这个区发布房票安置新政

继溧水、高淳、浦口后,南京主城,也开始房票制了,刚刚细则出炉!

继溧水、高淳、浦口后,南京主城,也开始房票制了,刚刚细则出炉!

01、刚刚发布,雨花台区实行房票安置新政!

7月12日,雨花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细则适用于2023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17日期间作出征收决定的项目。

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官网

重点如下:

1、房票安置适用的本区商品房由开发商自愿报名,要求已领销许的现房或者已领销许一年内可以交付的楼盘;

2、房票票面金额为被征收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

3、房票有限期12个月,期满未使用,则需要交还房票,按照原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执行;

4、不予核发房票的情况:查封、冻结、强制执行的不发;

5、房票遗失可以补发;

6、房票使用者只限于被征收人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支付购房;

7、房票购房奖励:持票购买本市栖霞孟北、栖霞百水、雨花台绿洲片区市级安置房,在申购优惠幅度基础上,在享受房票面额不超过10%的奖励;持票购买本市其他安置房,享受房票面额不超过5%的奖励;

仅选择货币补偿且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持房票购买本市商品房的,给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不超过5%的购房奖励。

8、购房后,房票有余额可申请兑付,以存单方式退还。

9、房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赠与或套现。以下为政策全文:

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官网

 

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官网

 

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官网

 

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官网

 

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官网

早在今年3月份,南京市建委就牵头印发《南京市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房票安置暂行办法》,明确了房票安置的适用范围、使用规则、奖励政策等。当时是江北新区和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可参照执行,后期极有可能意味着房票安置办法将在南京全市推行。

南京市建委

02、超30城实施,“房票”安置能否成稳市“良药”?

据本站不完全统计,目前浙江绍兴、河南郑州、江苏泰州、湖北鄂州等30余个城市已经推出了“房票”安置及补贴政策。

南京其实去年年中开始,溧水、高淳、浦口就陆续发布了相应政策,支持楼市,江宁区表示将积极探索房票安置路径之后,南京又一房票安置新政,这也意味着,南京或将全面实行房票安置政策。

去年6月,溧水发布政策支持楼市:

为加快释放购房需求,推进商品住房去化,溧水区全面推进实行“房票”安置政策。

将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额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人,由被征收人在溧水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含车库、储藏室等配套用房)用于安置,可有效化解存量商品住房。

补贴范围:自2022年6月18日至2023年6月17日期间,在溧水区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并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申请购房补贴。

补贴标准:符合补贴条件的,按购房款的0.8%给予购房补贴。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款以开发企业出具的税务发票金额(不含税金)为计算标准;二手商品住房的购房款以交易合同备案价格为计算标准。

申报流程:申请人到溧水区市民之家房产局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居民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申请人本市银行借记卡)。

申领期限:申请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应在不动产首次登记完成之日起90天内提交购房补贴申请;申请人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应在交易合同备案之日起90天内提交购房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需要提醒买房人的是,购房时间范围认定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政策发布之前,购房合同已经网签备案的,新政执行期间撤销网签备案又重新签订原购房合同或变更原购房合同的,不享受本次购房补贴政策。

去年7月,高淳发布政策支持楼市:

1、买房给予购房补贴、2、优化入学政策、3、优惠贷款利率;

一、给予购房补贴。为支持刚需和改善型住房购房需求,此政策公开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商品住房)并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后期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凭契税发票可给予购房合同价格(不含税)1%补贴。

二、优化入学政策。业主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商品住房),在每年我区招生政策方案发布之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从2023年起,其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可申请到房产所在施教区(或服务区)学校入园入学(无需迁入户口),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购房业主户籍在省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优惠贷款利率。推动市场回暖,引导商业银行为刚需和改善型住房群体提供商业性个人住房优惠利率贷款。

此政策自2022年7月25日公开发布,由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去年11月,浦口区发布房票安置政策:

浦口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南京市浦口区住宅房屋征收房票结算暂行规定》的通知。本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浦口区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同时,公告中还附上了一些关于“房票”安置政策的具体细则,涉及到适用范围、面值、有效期、出具和使用流程等方面。

划重点:

1、定义及适用范围:

本规定中的房票是指征收实施主体依据征收补偿协议或安置房处置协议确定的金额标准,出具给被征收人的结算凭证。

符合本规定的主体可持房票在浦口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品住宅、酒店式公寓、商铺、车位、车库及储藏室)。

2、本规定适用于:

(一)本规定施行后启动实施的浦口区国有土地征收或搬迁项目中住宅房屋被征收人。

(二)本规定施行后签订安置房处置协议的被征收人。

3、房票面值:

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的征收补偿款总额或安置房处置协议中的实得处置金额。

4、形式要件:

房票的核发采用实名制,核发对象为被征收人。房票应注明征收项目名称、协议编号、被征收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金额、开具日期以及房票使用规则等内容,并由征收实施主体加盖公章。

5、房票出具流程:

被征收人凭不动产权证向征收实施主体提交房票购房奖励资金申请。

6、房票使用:

被征收人可持房票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支付购房款,用于购买浦口区内新建商品房。购房款超出房票金额部分,由购房人自行补足。

购房人持房票购房,购房款超出房票金额部分,由购房人自行补足。

7、房票有效期:

房票有效期为12个月,自开具之日起算。

被征收人在有效期内主动放弃或期限届满未实际使用的,按照原征收补偿协议或安置房处置协议执行,房票持有期间征收补偿款或实得处置资金不计利息。

8、支持奖励

持房票购房,给予被征收人房票面额使用部分5.4%的购房奖励。

房票金额不足购房款部分,对符合本市公积金或商业贷款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或商业贷款。

被征收人凭不动产权证向征收实施主体提交房票购房奖励资金申请。

9、房票使用限制:

房票不得有偿转让、抵押、质押或套现。

另外,在公告中还提到:本规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本规定施行前已签订安置房处置协议但尚未兑付首笔资金的被征收人,可参照本规定适用。

写在最后:

在降低首付、放开限购限售限贷的同时,“房票”安置政策重出江湖,多地出台相关政策以期拉动市场需求并加快推进房地产行业复苏。

至于该政策能否真正实现“去库存”,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房票”政策在短期内可缓解房地产稳增长及去库存的压力,但能否成为各地的稳市“良药”,仍需平衡好各方的利益,进一步完善落地细则。

来源:推广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