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7月18日公告,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3号)》,董事会同意公司处置即将达到33年强制报废船龄的“明州25”轮和“明州58”轮。“明州25”轮建造于1990年8月28日,载重吨为4.20万吨;“明州58”轮建造于1990年9月14日,载重吨为5.26万吨。两艘船舶的船级社均为CCS,船旗国均为中国,预计资产处置时间为到龄报废时间,即分别为2023年8月和9月。
截至2023年3月31日,“明州25”轮账面净值为987.14万元,“明州58”轮账面净值为1576.75万元。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履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相关审批程序后,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将结合船舶生产运输计划,合理安排“明州25”轮和“明州58”处置工作,努力实现资产处置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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