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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浙江“落户新政”对农业转移人口吸引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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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浙江“落户新政”对农业转移人口吸引力有多大?

近年一些中大型城市陆续发布放宽落户限制的政策,像浙江这样全省取消落户限制的省份尚且不多。

摄影:界面新闻/匡达

界面新闻记者 | 高佳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进一步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渠道,全省(杭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实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及配偶等直系亲属随迁政策。《方案》自2023年7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此前,浙江省不少城市都设置了一定的落户门槛,如宁波市区(奉化除外)规定须凭住宅产证或租赁(须在同一街道租房)、社保均满1年方可落户。在嘉兴城区(城镇)租赁商品住房的,须在市本级或同一县(市)范围内已连续居住3年及以上,按“一房一户”原则及公安机关户籍迁移有关政策申请落户。本次“零门槛”落户政策出台后,上述限制将不复存在。

界面新闻注意到,“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此次浙江省系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政策背景。2022年9月,浙江省公安厅曾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通知》)。“为加快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通知》中提出,除杭州市城区外,放宽本省其它城镇地区投靠落户条件。

2023年7月10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对《方案》进行政策解读时称,“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题中之义,是解决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举措。”

界面新闻注意到,近年一些中大型城市陆续发布放宽落户限制的政策,像浙江这样全省取消落户限制的省份尚且不多。从全国范围来看,在浙江省之前,江西省、湖北省、黑龙江省也已先后取消落户限制。除此之外,2023年2月27日,四川省召开“四化同步”系列主题发布会提到,除成都外四川其他城市的落户限制将全面取消,成都的落户政策将进一步优化。

暨南大学教授、数字经济与未来城市研究院院长胡刚告诉界面新闻,各省发展情况不同,但放开落户条件的政策背后,同样面临着加快推进城镇化、提升内循环、促进消费的愿景。

胡刚认为,户籍政策放开将全面拉动消费。7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蔡昉在“中国财富论坛”发表演讲时也提出,户籍制度可以立竿见影、真金白银地刺激消费。蔡昉称,户籍制度改革可以把目前已经进城的1.8亿农民工消费意愿释放出来,粗略推算,总额大概是在万亿级。

“户籍政策的变动并非是让原本生活在农村的人来到城市,而是让原本就在城市打工的人留在城市。”胡刚认为,推进城市化、拉动内需是长远的过程,将带来持续的效应,而非一时的效果。

2022年,浙江农业转移人口数量约为174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6.6%。根据浙江省此次印发的《方案》,到2027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76%,农业转移人口人均收入增长率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基本同步。

“城市化的基础是工业化。目前,城市化的动力又从工业向服务业发展。”胡刚提到,“浙江省工业化成熟、服务业发展快,劳动力需求量大,相比来说,户籍政策的调整更可能产生实际效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资深研究员党国英则告诉界面新闻,早在近10年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已开始推进。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通过实施差别化户口迁移政策,以期达到进城农民工梯度转移。公安部2020年的统计数据显示,1亿人进城落户任务最终提前完成,1亿多农业转移人口自愿有序实现了市民化。

此后在2022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党国英认为,在放开落户限制的实践中,浙江省相比其他省份有其特殊性,“本省的农民不愿进城,外省的打工者在经济发展较好的省份落户,又必然面临更大的生活压力。社会二元结构已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次户籍政策变化的实际意义可能并没有那么强。”

党国英长期以来更关注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留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他认为,在此前这轮户籍改革中,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印发的《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简称《落户方案》)尤为关键。《落户方案》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包括进一步拓宽落户通道、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强化监测检查。《落户方案》明确了非户籍人口落户城市的补偿机制和自愿机制。这一政策的明确,打消了很多农民进城落户的顾虑,推动了农民“进城”的真正“自愿”。

此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也提出,加快户籍变动与农村“三权”脱钩,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促使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城镇。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省此次印发《方案》也明确,要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户籍制度改革应当是系统性改革,落户之后,农业转移人口能否与所在地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利,也是应受关注的重点问题.

党国英认为,在中央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指导下,各地制定户籍改革时,要建立在一种操作比较简单、不含有身份歧视、能为社会经济管理提供准确信息的人口登记制度。他曾建议,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社保不仅要实现全国统筹,还要各地统一政策。不仅是城乡间,城市间也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据了解,《方案》中已明确,在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保障方面,要完成包括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优化公共文化服务6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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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一些中大型城市陆续发布放宽落户限制的政策,像浙江这样全省取消落户限制的省份尚且不多。

摄影:界面新闻/匡达

界面新闻记者 | 高佳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浙江省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2023—2027年)》(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进一步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渠道,全省(杭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实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及配偶等直系亲属随迁政策。《方案》自2023年7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此前,浙江省不少城市都设置了一定的落户门槛,如宁波市区(奉化除外)规定须凭住宅产证或租赁(须在同一街道租房)、社保均满1年方可落户。在嘉兴城区(城镇)租赁商品住房的,须在市本级或同一县(市)范围内已连续居住3年及以上,按“一房一户”原则及公安机关户籍迁移有关政策申请落户。本次“零门槛”落户政策出台后,上述限制将不复存在。

界面新闻注意到,“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此次浙江省系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重要政策背景。2022年9月,浙江省公安厅曾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通知》)。“为加快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在高质量发展中奋力推进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通知》中提出,除杭州市城区外,放宽本省其它城镇地区投靠落户条件。

2023年7月10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对《方案》进行政策解读时称,“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题中之义,是解决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举措。”

界面新闻注意到,近年一些中大型城市陆续发布放宽落户限制的政策,像浙江这样全省取消落户限制的省份尚且不多。从全国范围来看,在浙江省之前,江西省、湖北省、黑龙江省也已先后取消落户限制。除此之外,2023年2月27日,四川省召开“四化同步”系列主题发布会提到,除成都外四川其他城市的落户限制将全面取消,成都的落户政策将进一步优化。

暨南大学教授、数字经济与未来城市研究院院长胡刚告诉界面新闻,各省发展情况不同,但放开落户条件的政策背后,同样面临着加快推进城镇化、提升内循环、促进消费的愿景。

胡刚认为,户籍政策放开将全面拉动消费。7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蔡昉在“中国财富论坛”发表演讲时也提出,户籍制度可以立竿见影、真金白银地刺激消费。蔡昉称,户籍制度改革可以把目前已经进城的1.8亿农民工消费意愿释放出来,粗略推算,总额大概是在万亿级。

“户籍政策的变动并非是让原本生活在农村的人来到城市,而是让原本就在城市打工的人留在城市。”胡刚认为,推进城市化、拉动内需是长远的过程,将带来持续的效应,而非一时的效果。

2022年,浙江农业转移人口数量约为1749万人,占常住人口的26.6%。根据浙江省此次印发的《方案》,到2027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76%,农业转移人口人均收入增长率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基本同步。

“城市化的基础是工业化。目前,城市化的动力又从工业向服务业发展。”胡刚提到,“浙江省工业化成熟、服务业发展快,劳动力需求量大,相比来说,户籍政策的调整更可能产生实际效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资深研究员党国英则告诉界面新闻,早在近10年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已开始推进。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通过实施差别化户口迁移政策,以期达到进城农民工梯度转移。公安部2020年的统计数据显示,1亿人进城落户任务最终提前完成,1亿多农业转移人口自愿有序实现了市民化。

此后在2022年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要求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党国英认为,在放开落户限制的实践中,浙江省相比其他省份有其特殊性,“本省的农民不愿进城,外省的打工者在经济发展较好的省份落户,又必然面临更大的生活压力。社会二元结构已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次户籍政策变化的实际意义可能并没有那么强。”

党国英长期以来更关注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留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他认为,在此前这轮户籍改革中,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印发的《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简称《落户方案》)尤为关键。《落户方案》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包括进一步拓宽落户通道、制定实施配套政策、强化监测检查。《落户方案》明确了非户籍人口落户城市的补偿机制和自愿机制。这一政策的明确,打消了很多农民进城落户的顾虑,推动了农民“进城”的真正“自愿”。

此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也提出,加快户籍变动与农村“三权”脱钩,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促使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城镇。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省此次印发《方案》也明确,要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户籍制度改革应当是系统性改革,落户之后,农业转移人口能否与所在地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利,也是应受关注的重点问题.

党国英认为,在中央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指导下,各地制定户籍改革时,要建立在一种操作比较简单、不含有身份歧视、能为社会经济管理提供准确信息的人口登记制度。他曾建议,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社保不仅要实现全国统筹,还要各地统一政策。不仅是城乡间,城市间也要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据了解,《方案》中已明确,在强化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保障方面,要完成包括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优化公共文化服务6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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