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妆品报》记者 石国庆
七月中旬,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以下简称“广州海关”)在广州白云机场空港口岸进境寄递渠道中,对一票进境快件进行查验时,查获了一箱内含57袋伪装成面膜的液体冰毒,通过称量,共净重1.59千克。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源自广州海关
01、面膜品牌真实存在,备案普通化妆品宣称可美白
根据广州海关披露的信息,此次涉案的面膜品牌真实存在,是名称为Karuna卡露妠的美国进口品牌。该品牌目前在国内部分购物网站和一些线下水疗中心销售。
△源于广州海关
经了解,《化妆品报》发现,Karuna卡露妠品牌在一家名为“小昭的生活馆”的淘宝店铺中有售,且销量较为靠前。
据了解,该店铺共有7.7万名粉丝,店铺好评率达99.93%,主要销售面膜、洗发水等多种品类的商品。其店内多销售海外品牌,其中,Karuna卡露妠的面膜销售热度位居店内前列。该店客服人员表示,店铺拥有品牌授权书,从品牌方直接进货,是品牌在淘宝平台中的重点零售营销商。
△源自商品详情(工作人员提供)
据店铺所显示的商品信息,Karuna卡露妠面膜拥有五个系列单品,分别对应五种不同功效,包括补水保湿、美白提亮、抗衰紧致等。值得关注的是,该店铺对产品的功效宣称与实际的产品功效并不相符,其工作人员的回复也与品牌的备案信息有所出入。
“小昭的生活馆”淘宝店所宣称的Karuna卡露妠面膜具有美白提亮等功效。而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例如《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美白类化妆品应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但记者在化妆品监管APP上查询的产品信息发现,Karuna卡露妠所涉及的系列面膜单品(其中包含店铺宣称的美白面膜),其备案类型均显示为“进口普通化妆品”,而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截自化妆品监管APP
此外,《化妆品报》还发现,在该店的Karuna卡露妠商品详情页中,“是否为特殊用途化妆品”那一栏资料,显示的为“是”。而在化妆品监管官网上,记者查询到的同一款产品却显示为“普通进口化妆品”。
针对店家宣称该系列产品具有美白等特殊功效,却在产品备案上定性为“进口普通化妆品”的情况,湖北一律师事务所律师袁琴(化名)告诉《化妆品报》:“若是店家肆意夸大产品功效,店家便涉嫌虚假宣传”。
△源自商品详情(工作人员提供)
早期采访时,该店工作人员表示,实际上,这款面膜为普通化妆品,但是上架时,平台要求填写为“特殊用途化妆品”。而临近完稿时,该工作人员临时改口,称“已把情况反馈给运营,这边说是标错了。”
△截自店铺产品详情页
02、特殊/普通该如何界定?
宣传内容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是行业顽疾,也是许多品牌经常踩中的雷区。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则为普通化妆品。同样,在进口化妆品方面,也分为特殊化妆品与普通化妆品。
据化妆品监管官网披露的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国产特殊化妆品约1.6万个,国产普通化妆品约119.7万个;进口特殊化妆品约0.7万个,进口非特殊化妆品约为5.6万个。上文提到的Karuna卡露妠面膜则是5.6万个进口非特殊化妆品中的一员。
浙江省药监局一工作人员刘文(化名)告诉《化妆品报》:“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只有特殊化妆品才能宣称美白功效,而普通化妆品则不能将美白功效用在产品功效和对外宣称上。”
刘文表示,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属于违反广告法的行为。
另外,跨境美妆也是近些年来化妆品电商的重要形式。与一般贸易的渠道不同,跨境美妆并不受国内化妆品备案、注册管理办法的约束,而是由包括但不限于《六部门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约束和监管。
虽然在备案、注册要求上有所差别,但电商平台对美妆品牌的审核要求日益严格。如去年,为优化进口电商平台营商环境,快手对跨境美妆管控品牌的商品优化了链路管理。天猫国际也要求平台内跨境美妆的宣传页要符合国内的广告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产品宣传必须与产品的包装和说明书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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