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7月31日向ST有棵树下发监管函。公司于7月19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于7月21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 仲裁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告显示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2022年8月4日至2023年6月23日期间,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约为1314.16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已超过10%。公司未及时披露前述诉讼事项, 直至7月19日才对外披露。
因未及时披露诉讼事项,ST有棵树收深交所监管函
来源:界面新闻
有棵树
- 退市预警 | *ST有树(300209.SZ)再发终止上市风险提示
- 退市预警 | *ST有树(300209.SZ)面临潜在退市风险,法院已受理公司重整申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