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王欣婷
8月3日,陕西银保监局公布了一张罚单,剑指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罚单显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存在下列违规行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对于上述违法行为,陕西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2万元;
王欣对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的违规行为负领导责任。被陕西银保监局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今年3月23日,幸福人寿淄博中支因虚列银保客户经理薪酬、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中国银保监会淄博监管分局决定对幸福人寿淄博中支责令改正,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
据天眼查,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13037.6393万人民币,前三大股东为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0%)、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995%)和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4.18%)。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