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独角金融 韩紫竹
编辑 | 付影
又见券商投行高管离职后起诉公司案,任职17年前任副总裁向老东家“讨薪”超426万未果。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粤开证券(830899.NQ)原副总裁黄达明,向前东家追讨2年绩效奖金200万、5年未休年休假工资约132万等,并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约84万,以及最后离职的当月工资10万元。
近年来,监管对金融机构薪酬予以规范,要求薪酬收入不与承揽项目直接挂钩。在经历过年报披露的高管降薪潮后,券商行业的薪酬水平依然受到市场的高度关注。
实际上,金融行业员工与金融机构间发生劳动纠纷并不鲜见,且大多都与“未发放足额奖金”有关。那么,向来被外界视为“不差钱”的券商行业,为何屡屡陷入员工讨薪风波?曾经的高管与证券公司对簿公堂,法院又将如何裁决?
1、原副总裁“讨薪”426万,法院支持80万
身为券商副总裁,为何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据粤开证券此前披露的高管信息显示,黄达明在2003 年,加入粤开证券(时为联讯证券)担任北辰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2013年初起担任金融产品运营官,2013 年12月起任副总裁,分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此前入职时,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规定黄达明固定月工资为税前10.04万元,另有浮动奖金,也就是绩效工资。
结合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黄达明最后的离职时间2020年11月30日,也就是说黄达明在粤开证券的工作时间长达17年之久。
不过,粤开证券曾在2020年7月30日发布任免公告,表示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聘请朱洪涛为公司新任副总裁,自此,黄明达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原告黄达明方认为,自己最后的工作日是2020年11月30日,因此工资也要同步到11月,而自己当月只收到了5.41万元,存在差额。并且还要求公司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以及绩效奖金、未休年假工资。
而粤开证券则认为,黄达明在2020年5月岗位调整开始至2020年11月30日没有提供过任何劳动。
于是,黄达明在2020年12月17日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判决粤开证券支付黄达明34.13万元未休年假工资、绩效奖金39.05万元,并驳回黄达明的其他仲裁请求。由于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所以移至民事。
对工资问题,黄达明主张13薪,而粤开证券主张12薪;关于绩效奖金,黄达明主张自己在2019年超额完成任务,但公司未支付奖金。他表示,2019年粤开证券总利润为1.2亿元,归属于高管的总奖励为总利润的10%即1200万元,当时公司共10位高管,其按十分之一来算奖金有120万,2020年其按最低标准来算奖金也有80万。
而粤开证券则主张,黄达明2019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因其本人原因导致黄达明及公司受到监管机构处罚被扣减50%绩效奖金。另外,2020年黄达明不再担任副总裁,且自2020年5月起不再提供劳动,因此公司无需支付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的奖金。此外,双方还确认了未休假天数以及未休年休假期间的工资。
至此,一审判决结束,粤开证券需支付黄达明39.05万元绩效奖金以及40.34万元未休年休假工资。
图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由此来看,这个结果与之前双方仲裁结果相比,多了6.21万的绩效奖金。
2、“券商打工人”讨薪胜算几何?
“券商打工人”讨薪,大多都与“未发放足额奖金”有关,这是因为对于券商员工来说,他们的年终奖比较特殊。对于一些中小券商员工来说,薪酬构成中,年终奖往往占据较高的比例。按照《财经天下》周刊此前报道,一般情况下,券商员工的年终奖大概是12个月的工资,少的也有5个月,多的甚至高达48个月。
另外,多数公司发放年终奖的时间一般在年底左右,而券商行业一般会延迟到第二年的5月,甚至更晚。
据《上海证券报》此前报道,曾有券商投行人士透露,券商年终奖一般是在5月至7月发放,也有券商会在年前先发放一部分“过节费”,还有一部分则递延到年后发放。
因此,每逢券商年终奖发放季,就有相关的讨薪截图流出以及出现相关仲裁案。
除了粤开证券之外,6月初被爆出讨薪的还有中原证券,其公司一部门总经理因薪酬未足额发放,将公司告上了法庭。
2018年8月6日,齐莉莉入职中原证券,担任债券及结构金融部执行总经理。2020年9月24日,齐莉莉以中原证券未足额支付工资报酬为由提出辞职,并申请仲裁及诉讼。
离职之前,齐莉莉固定月工资为1.95万元,加上部分当年发放的年终奖,她离职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约为19.81万元,即离职前一年薪酬约237万元。
之后,齐莉莉在一审主张中,除了同意仲裁裁决支付的债券项目承揽奖差额82.9万元外,还要求中原证券支付2019年度年终奖139.81万元,以及2020年度年终奖108.9万元。此外,公司还需支付自己未休年假工资50.99万元,累计约为382.6万元。
对于此诉求中原证券表示“强烈反对”。中原证券认为,齐莉莉的承揽提成是PPT宣讲制度并未实施,且后续中国证券业协会专门发文禁止将收入与承揽或承做挂钩。因此公司不需要支付其债券项目承揽奖的额外5%。
除了承揽项目奖差额部分,双方就百万级年终奖部分也进行了多重争辩。
最终,一审法院认定齐莉莉承揽奖差额82.9万元;但是年终奖部分,法院认可中原证券所提及的2019年20万元,2020年1月至9月年终奖15万元,并按照三年递延比例发放。
尽管中原证券对一审结果不服提出了上诉,但二审依旧维持了原判。
同样在6月初陷入讨薪风波的还有申万宏源,一封申万宏源年终奖讨薪函在社交媒体广泛传播。
据“财联社”报道,这一封年终奖讨薪函源自申万宏源前员工,称受前投行同事和朋友所托转发。从收件人来看,发布者同步转发给了其他同行,包括国泰君安(601211.SH)、华泰证券(601688.SH)等在内的头部券商人士。
年终奖讨薪函讲述了工作的辛苦:“新冠三载,昼夜坚守,奋斗不息”、“坚守岗位不辍泡面榨菜,餐风露,朝夕相伴,夜深人静仍忙碌不息,无怨无悔。”也道出了“年终奖讨薪”的心酸:“感基层之不易,遂奖金如春,期待已久,慰劳心志。然申万宏源,却惜手如吝,基层困苦不觉。”
有申万宏源投行员工对《时代周报》表示,截至目前,2022年度的年终奖金确实并未发放,而2021年度年终奖金是2022年8月发放的。目前年终奖金的发放节点,并未有明确通知及文件。
实际上,员工薪资下调、年终奖“难产”,不仅与券商行业整体收入下滑有关,也与投行业务“踩雷”脱不了干系。
3、业绩变动与高管薪酬挂钩吗?
其实,从此次粤开证券原副总裁讨薪事件就能直接看出,券商公司业绩与高管薪酬之间的相互作用效应。导致黄达明离职的直接原因是,2020年8月27日公司收到的监管罚单。
据此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网站公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粤开证券的资管业务合规管理存在漏洞外,风险管控存在不足,如交易系统权限设置、投资交易缺少复核程序等。并且公司资管计划之间违规进行债券交易。2017年2月、2018年2月,分别通过交易对手,在不同集合资管计划之间,以同一价格买卖同一债券。此外,2只资管计划存在异常交易情形,对相同面值单一债券隔日“高买低卖”,缺乏合理理由。
而时任分管副总裁黄达明等人,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也因此被出示警示函。此处分粤开证券在与黄达明的官司中也曾提到过。
虽然收到了罚单,但2020年粤开证券依然取得营业收入9.49亿,同比增长13.87%;净利润1.53亿元,同比增长33.56%的好成绩。
另外,对于高占比的奖金来说,除了有对业绩的激励作用之外,分期缴付奖金也是为了更好锁定相关人员的长期任职。
对此,广科咨询沈萌认为,由于券商的薪资多数是分期缴付,一方面是和券商的业务结构有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更好锁定相关人员的长期任职。但是这样的结构很容易在企业盈亏波动的过程中,造成薪资争议,随着金融机构监管加强,讨薪事件恐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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