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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主任贺丹和该中心研究员袁涛在《中国经济社会论坛》杂志发表论文指出,现有生育保险制度恐难以应对长远民生保障需求,有必要上升为广义的生育保障。
论文建议生育保险应以所有孕产妇女为保障对象,而非现在仅覆盖正规就业职工人群,应将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农民工、在校大学生、硕博研究生等纳入生育保障覆盖范围。
《中国经济社会论坛》杂志是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由全国政协办公厅主管,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和中国文史出版社主办的国家级社会经济类专业学术期刊。
随着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中国总人口出现负增长,以及生育率一路走低等新形势的到来,如何提高生育率备受瞩目。这篇题为《构建中国特色生育保障体系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论文指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系统性、全局性的建设工程。十余年来,各地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但在提振生育率、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方面,我国依然面临漫长的道路与艰巨的挑战。文章从社会保障的角度,着眼于构建基础性、长期性的核心制度保障,给出了多项颇具启发性的建议。
多位人口学领域专家向界面新闻表示,这些建议针对当前生育女性的“痛点”提出解决方案,对生育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虽然某些观点是对此前一些学者研究的整合,但鉴于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作为国务院智囊的身份,显示这一问题得到实践部门的重视,具体改革措施或已在酝酿中。
该论文回顾了中国生育保险的历史沿革及发展现状,并特别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国生育保险事业快速发展,不少研究主张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2019年,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正式在全国推广。截至2022年底,全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24608万人,比2021年底增加856万人,同比增长3.6%。生育保险基金待遇支出891.82亿元,同比增长4.7%。
但新时代中国生育保险制度面临的发展挑战也不少。首先,参保覆盖范围窄。因历史原因,中国现有生育保险制度的设计理念主要定位于“为职业妇女因生育而暂时中断劳动,由国家或单位为其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受此局限,现行生育保险制度不具有鼓励人口适度生育的保障功能。
目前中国生育保险制度参保人数为2.46亿人,主要参保对象为正规就业的企业女职工,机关事业单位是否参加生育保险存在争议,大量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普通居民、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包括在校大学生、硕博研究生等人群,被排除在制度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缺乏基本的生育保障。
其次,待遇实惠人数少。当前我国产妇约1100万人,每年享受到生育津贴者不足400万人,约占实际生孩子人数约三分之一,远低于我国城镇化水平以及女性实际劳动参与率水平。此外,中国生育保险制度还面临筹资水平低、待遇保障不充分、生育津贴功能争议等问题。
论文指出,目前,全国生育保险平均费率约为企业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7%左右,且生育保险筹资渠道单一,财政无补助,制约了生育保险基金规模以及保障水平和保障功能进一步提升。
在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支付时限以及支付方式等方面,各地也是五花八门、极不统一,且大多数地方也未将计划生育奖励假期纳入生育津贴支付范围,严重制约了我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发展。
论文认为,中国现有生育保险制度,其与群众需求、社会期待之间尚有差距,迫切需要适应人口发展转变,强化相关制度建设。
论文建议在制度设计的目标上,应坚持以覆盖所有孕产妇女为保障对象,而非现在仅覆盖正规就业职工人群。在筹资方面,建议可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的方式,支持将广大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农民工、在校大学生、硕博研究生等纳入生育保障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各类劳动者参保缴费义务的“全覆盖”。支持家庭友好,探索通过男女职工共享育儿假的形式,允许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享受参保职工50%的生育津贴,鼓励推动男性参与家庭育儿,调动男职工较多单位的参保积极性。
此外,论文建议优化生育保险保障待遇。首先应统一明确将生育津贴的支付期限覆盖到计划生育奖励假,将各地计划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保险制度支付范围,提高女性带薪产假的受益期限和现金受益水平以保障受益的充足性。应以实现生育基本免费的保障目标,立法明确将全体职工、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予以保障,免除居民生育医疗负担。完善立法赋予父亲休假权,通过多元机制设计提升父亲的休假率和育儿参与率,是国际社会普遍经验。将生殖健康、辅助生殖技术纳入生育保障,有利于提高生育保险制度的生育支持功能。
论文认为,面向未来,现有生育保险制度恐难以应对长远民生保障需求。有必要上升为广义的生育保障,将其打造为生育支持的核心制度安排之一。所谓广义的生育保障,是指围绕女性生育问题、化解家庭生育风险的经济福利和社会服务系统的统称,包括政府或社会围绕生儿育女问题所提供的时间、经济、健康保障和育儿服务等在内的一系列公共政策、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等,其制度功能应具备提振生育意愿和提升生育率的作用。
“基于目前我国已经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现状,未来进一步加强生育保障制度顶层设计,将生育医疗费用完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将生育津贴从生育保险中剥离出来,另行单独建立覆盖全民的生育津贴制度,构建与国家新型人口战略相适应的现代生育保障体系是一个发展思路。”论文表示。
为提高生育保险基金的保障水平,该论文建议,提升统筹层次,实行生育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是增强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缩小地区差别,促进制度公平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根据经济发展状况,恢复职工生育保险基准费率,是做大做强生育保险制度的坚实基础。
同时,应强化待遇保障管理,加快推进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提高生育保险制度的运行绩效,有利于节能增效。制定生育保障专项发展规划,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妇幼健康、儿童保健项目资金,利用生育保险待遇享受人数下降带来的增量空间,匹配各级财政投入,有利于维护生育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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