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私募基金募集速度与规模有所下降,但总体保持相对稳定。
该案是持牌私募机构以发行私募基金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典型案件。
工资和社会保险均由外包发放,公司与外派至下属单位的管理层是否有劳动关系?
这则申请与此前钜派投资2.3亿私募基金遭挪用案有关,申请者高某系该基金的一位投资者。
消费上市公司做LP的热情,异常高涨。
私募基金被他人恶意挪用无法清算,如何认定投资者损失范围和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