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10月27日公告,董事陈洁、罗庚宝分别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了《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弃权”意见的说明》。
说明显示,陈洁作为公司董事及公司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金森新能源全权代表,罗庚宝作为公司的董事,陈洁和罗庚宝及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提出的合理合法的质询得不到公司管理层的有效回复,公司对交易所做出的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的公开承诺亦不兑现,《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均在《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基础上编制,在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的疑问未完全解决以及公司并未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的前提下,陈洁、罗庚宝无法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做出“弃权”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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