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2月1日公告,对冠城大通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薛黎曦予以监管警示。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薛黎曦未勤勉尽责,未按规定履行其作为上市公司董事关于审核、审议定期报告的法定义务。
经查明,2023年8月25日,公司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称,董事薛黎曦出席董事会会议但未提交表决票,无法保证相关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且未说明理由。
2023年8月26日,公司披露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称,薛黎曦于8月25日出具书面回函,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未提交表决票的原因系对公司转型战略的执行措施不认可。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