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2月13日对航宇科技下发《关于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在货币资金常年保持在1至2亿的情况下,所测算的最低现金保有量远高于货币资金的合理性,现有货币资金是否能够维持现行运营规模的日常经营所需,本次募集资金规模是否合理。
要求公司说明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应付票据的保证金比例情况,说明报告期应付票据的主要开票银行及金额、票据的主要交易对手方、保证金比例及变化情况,应付票据保证金比例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是否偏低,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务是否具有真实性,是否存在不具有贸易背景的应付票据;结合货币资金较低、借款金额及应付账款较高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应对债务风险的控制措施及有效性,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未在转股期选择转股,发行人是否有足够的现金流来支付债券的本金及利息。
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向其他供应商采购过与重庆三航、中源钛业、德宇检验拟提供的同类产品或服务,与相关供应商开展交易的时间、报告期内相关交易的数量及金额,公司对重庆三航、中源钛业、德宇检验的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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