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2月2日公告,对上实发展间接控股股东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实集团)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上实集团作为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上实控股)的控股股东,在2011年上实控股间接收购上实发展63.65%股份时,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采用政策允许的方式进行业务整理,避免与上实发展发生同业竞争。该承诺履行期限于2014年7月届满,经股东大会审议延期3年履行前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延期履行承诺期限于2017年7月届满,经股东大会审议延期2年履行前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再次延期履行承诺期限于2019年7月届满。根据警示函查明的事实,上实集团自再次延期履行承诺期限届满后至今,仍未按照承诺解决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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