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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上市公司不能“一退了之”,应将中小股东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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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上市公司不能“一退了之”,应将中小股东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配套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机制必须同步甚至更早一步成熟并健全起来。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匡达

界面新闻记者 | 郭净净

A股正在加快出清“不良资产”。据界面新闻统计,本周(2024年5月27日至6月2日),*ST中期(000996.SZ)、*ST新纺(002087.SZ)、*ST园城(600766.SH)、 *ST碳元(603133.SH)、*ST同达(600647.SH)等5家A股公司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退市命运确定。至此,2024年以来,A股退市公司已达14家。

此前,世纪星源、博天环境、新海宜、贵人鸟、鸿达兴业、爱迪尔、泛海控股、柏堡龙、华仪电气等9家公司已经完成退市。

另据统计,截至6月2日,正源股份(600321.SH)、*ST保力(300116.SZ)、*ST世茂(600823.SH)、ST中南(000961.SZ)、*ST美尚(300495.SZ)、*ST左江(300799.SZ)、*ST三盛(300282.SZ)、*ST太安(002433.SZ)、*ST越博(300742.SZ)、*ST太安(002433.SZ)等十多家A股公司已经先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逼近退市“悬崖”。

退市节奏不断加快,“披星戴帽”的A股公司也不断增多。界面新闻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2日,锦州港(600190.SH)、ST中装(002822.SZ)、ST中泰(002092.SZ)等101家公司于2024年被实施风险警示。其中,*ST美吉(002621.SZ)、ST阳光(600220.SH)、ST富通(000836.SZ)等股票收盘价连续多日低于1元/股,逼近面值退市警戒线。

不容忽视的是,前述上百家已经退市、即将退市或处于退市边缘的公司背后,是数百万投资者的“哀嚎声”。界面新闻粗略统计获悉,按照公司最新披露股东情况来看,截至目前,101家“披星戴帽”公司合计股东户数约是539.2万户(未去重)。其中,股东户数居前二的ST爱康(002610.SZ)、*ST金科(000656.SZ)有超22万户股东,少的如*ST恒宇(300965.SZ)也有7377户股东。

此外,9家已经完成退市的公司股东户数至今仍有约48.41万户。这超48万户投资者显然已被套牢,在中短期内实现投资回本或盈利的希望更是渺茫。*ST中期等5家将退市公司的8.8万户股东们、超10家锁定退市公司的近59万户股东们或许也难逃这样的命运。

随着监管持续加严,A股公司因触及财务类、交易类等指标红线而退市,将成常态化。“踩雷”这些公司的投资者也将不断增加。诚然,投资自有盈亏,投资者必须为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投资者也应当及时调整投资思路和策略,及时避险风险企业。

然而,若是上市公司未及时依法依规披露风险信息,突然“爆雷”触及退市红线,或意图“摆烂”式“一退了之”,处于信息链中最末端的中小投资者可能一不小心就“踩雷”,中小投资者别说“全身而退”、可能连“割肉离场”的机会都没有。退市逐渐常态化下,更多中小投资者正在经历或者担忧这种情况。

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更可怕的情况莫过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等各方意图“摆烂”式“一退了之”,既没有相应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措施,又没有重新“复活”上市公司的中长期计划。这种情况既让相关公司的中小投资者“亏钱又寒心”,也将直接损害整体市场信心。

投资者是市场之本。A股市场的大多数投资者仍是小资金体量的自然人,这是不能否认的现实。笔者认为,随着A股退市机制逐渐成熟,配套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机制也必须同步甚至更早一步成熟并健全起来。

证监会4月12日制定《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提出,通过严格退市标准,加大对“僵尸空壳”和“害群之马”出清力度,削减“壳”资源价值;同时,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其中,证监会强调,要落实退市投资者赔偿救济;综合运用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专业调解等各类工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当前,如果上市公司涉及财务造假、大股东资金占用等违规违法行为遭相关监管部门查处并处罚,因此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向实施违规违法行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或中介机构等相关涉案方诉请赔偿。这也是目前最常见的投资者追偿路径。

作为证券法规定的投资者保护机构、证监会设立的公益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在这方面也有所建树。投服中心4月12日发文称,支持投资者行权维权,推动健全退市过程中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支持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资金占用长期不解决等情形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一追到底,通过开展股东代位诉讼,依法要求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5月15日,投服中心共发起9起股东代位诉讼。

不得不承认,中小投资者通过诉讼追偿仍是比较漫长而艰辛的路径。然而,若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等各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并未触及违规违法红线,也从未因涉及违规违法行为遭监管部门查处并处罚,投资者可能连追偿的依据都没有。

即便如此,投资者不愿意就此“认栽”。*ST同达(600647.SH)的中小投资者试图“自救”。*ST同达自称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的平台单位”,其自2014年以来陆续进行6次资本动作来“保壳”,最终失败告终。4月29日,该公司披露2023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当日收到上交所拟终止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5月17日,*ST同达合计持有3.1352%股份的14位自然人股东提议,公司以14元/股来回购30.8%至46.2%公司股份,总回购额6亿至9亿元。

遗憾的是,这一方案在5月28日*ST同达年度股东大会上未获审核通过。该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投了弃权票,并认为该回购股份方案执行将导致*ST同达归母净资产为负数,将对其生产经营及后续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不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相关规定。

提出上述回购股份方案的*ST同达股东代表称,预期方案大概率是通过不了的,“我们其实想提的议案是希望信达投资作为控股股东来增持公司股份”。5月28日股东大会上,信达投资参会代表回应称,不少中小股东通过各种合法合规路径向证监会、财政部、上交所等相关部门反映诉求,部分诉求也已经到了中国信达方面;相关请求、中小投资者的一些保护措施确实是在研究中。截至目前,信达方面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措施仍未公布。

诚然,*ST同达中小股东提出的回购股份议案能够被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已属“进步”,尽管这一方案未获通过。但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更期待的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各方所给予的态度和实际行动。

笔者认为,除了明确地涉及违规违法可追偿诉请路径外,要求仍有一定资金实力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各方通过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等方式,直接对中小投资者给予一定补偿,既可以稳定相关投资者情绪,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振整体市场信心。这或许也是*ST同达案例备受市场关注的主要原因。

在中国证监会举办的“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证监会主席吴清强调,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领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要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

总体上,笔者认为,退市常态化,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一退了之”,更不意味着可以无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而“一退了之”。当下,如何畅通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如何全方面健全退市过程中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如何将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已成为市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也是当前强监管态势下A股市场无法绕开的难题之一,更是摆在相关部门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等各层市场参与者不得不面对的一道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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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机制必须同步甚至更早一步成熟并健全起来。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匡达

界面新闻记者 | 郭净净

A股正在加快出清“不良资产”。据界面新闻统计,本周(2024年5月27日至6月2日),*ST中期(000996.SZ)、*ST新纺(002087.SZ)、*ST园城(600766.SH)、 *ST碳元(603133.SH)、*ST同达(600647.SH)等5家A股公司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退市命运确定。至此,2024年以来,A股退市公司已达14家。

此前,世纪星源、博天环境、新海宜、贵人鸟、鸿达兴业、爱迪尔、泛海控股、柏堡龙、华仪电气等9家公司已经完成退市。

另据统计,截至6月2日,正源股份(600321.SH)、*ST保力(300116.SZ)、*ST世茂(600823.SH)、ST中南(000961.SZ)、*ST美尚(300495.SZ)、*ST左江(300799.SZ)、*ST三盛(300282.SZ)、*ST太安(002433.SZ)、*ST越博(300742.SZ)、*ST太安(002433.SZ)等十多家A股公司已经先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逼近退市“悬崖”。

退市节奏不断加快,“披星戴帽”的A股公司也不断增多。界面新闻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2日,锦州港(600190.SH)、ST中装(002822.SZ)、ST中泰(002092.SZ)等101家公司于2024年被实施风险警示。其中,*ST美吉(002621.SZ)、ST阳光(600220.SH)、ST富通(000836.SZ)等股票收盘价连续多日低于1元/股,逼近面值退市警戒线。

不容忽视的是,前述上百家已经退市、即将退市或处于退市边缘的公司背后,是数百万投资者的“哀嚎声”。界面新闻粗略统计获悉,按照公司最新披露股东情况来看,截至目前,101家“披星戴帽”公司合计股东户数约是539.2万户(未去重)。其中,股东户数居前二的ST爱康(002610.SZ)、*ST金科(000656.SZ)有超22万户股东,少的如*ST恒宇(300965.SZ)也有7377户股东。

此外,9家已经完成退市的公司股东户数至今仍有约48.41万户。这超48万户投资者显然已被套牢,在中短期内实现投资回本或盈利的希望更是渺茫。*ST中期等5家将退市公司的8.8万户股东们、超10家锁定退市公司的近59万户股东们或许也难逃这样的命运。

随着监管持续加严,A股公司因触及财务类、交易类等指标红线而退市,将成常态化。“踩雷”这些公司的投资者也将不断增加。诚然,投资自有盈亏,投资者必须为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投资者也应当及时调整投资思路和策略,及时避险风险企业。

然而,若是上市公司未及时依法依规披露风险信息,突然“爆雷”触及退市红线,或意图“摆烂”式“一退了之”,处于信息链中最末端的中小投资者可能一不小心就“踩雷”,中小投资者别说“全身而退”、可能连“割肉离场”的机会都没有。退市逐渐常态化下,更多中小投资者正在经历或者担忧这种情况。

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更可怕的情况莫过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等各方意图“摆烂”式“一退了之”,既没有相应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措施,又没有重新“复活”上市公司的中长期计划。这种情况既让相关公司的中小投资者“亏钱又寒心”,也将直接损害整体市场信心。

投资者是市场之本。A股市场的大多数投资者仍是小资金体量的自然人,这是不能否认的现实。笔者认为,随着A股退市机制逐渐成熟,配套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机制也必须同步甚至更早一步成熟并健全起来。

证监会4月12日制定《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提出,通过严格退市标准,加大对“僵尸空壳”和“害群之马”出清力度,削减“壳”资源价值;同时,拓宽多元退出渠道,加强退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其中,证监会强调,要落实退市投资者赔偿救济;综合运用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专业调解等各类工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当前,如果上市公司涉及财务造假、大股东资金占用等违规违法行为遭相关监管部门查处并处罚,因此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向实施违规违法行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或中介机构等相关涉案方诉请赔偿。这也是目前最常见的投资者追偿路径。

作为证券法规定的投资者保护机构、证监会设立的公益机构,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下称“投服中心”)在这方面也有所建树。投服中心4月12日发文称,支持投资者行权维权,推动健全退市过程中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支持对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资金占用长期不解决等情形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一追到底,通过开展股东代位诉讼,依法要求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5月15日,投服中心共发起9起股东代位诉讼。

不得不承认,中小投资者通过诉讼追偿仍是比较漫长而艰辛的路径。然而,若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等各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并未触及违规违法红线,也从未因涉及违规违法行为遭监管部门查处并处罚,投资者可能连追偿的依据都没有。

即便如此,投资者不愿意就此“认栽”。*ST同达(600647.SH)的中小投资者试图“自救”。*ST同达自称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的平台单位”,其自2014年以来陆续进行6次资本动作来“保壳”,最终失败告终。4月29日,该公司披露2023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当日收到上交所拟终止股票上市事先告知书。5月17日,*ST同达合计持有3.1352%股份的14位自然人股东提议,公司以14元/股来回购30.8%至46.2%公司股份,总回购额6亿至9亿元。

遗憾的是,这一方案在5月28日*ST同达年度股东大会上未获审核通过。该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投了弃权票,并认为该回购股份方案执行将导致*ST同达归母净资产为负数,将对其生产经营及后续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不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相关规定。

提出上述回购股份方案的*ST同达股东代表称,预期方案大概率是通过不了的,“我们其实想提的议案是希望信达投资作为控股股东来增持公司股份”。5月28日股东大会上,信达投资参会代表回应称,不少中小股东通过各种合法合规路径向证监会、财政部、上交所等相关部门反映诉求,部分诉求也已经到了中国信达方面;相关请求、中小投资者的一些保护措施确实是在研究中。截至目前,信达方面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措施仍未公布。

诚然,*ST同达中小股东提出的回购股份议案能够被提交到公司股东大会上进行审议,已属“进步”,尽管这一方案未获通过。但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更期待的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各方所给予的态度和实际行动。

笔者认为,除了明确地涉及违规违法可追偿诉请路径外,要求仍有一定资金实力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各方通过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等方式,直接对中小投资者给予一定补偿,既可以稳定相关投资者情绪,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振整体市场信心。这或许也是*ST同达案例备受市场关注的主要原因。

在中国证监会举办的“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证监会主席吴清强调,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领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要进一步畅通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

总体上,笔者认为,退市常态化,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一退了之”,更不意味着可以无视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而“一退了之”。当下,如何畅通投资者维权救济渠道,如何全方面健全退市过程中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如何将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已成为市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也是当前强监管态势下A股市场无法绕开的难题之一,更是摆在相关部门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等各层市场参与者不得不面对的一道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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