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银保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单位为利星行宝汇汽车保险代理(北京)有限公司(下称 “利星行保代”)新疆分公司,违规案由是利星行保代新疆分公司保险销售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执业登记。
据披露,在2015年至2016年6月,利星行保代新疆分公司未按要求在原中国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中对三名销售人员办理执业登记。由于利星行保代新疆分公司在2019年1月3日注销,利星行保代新疆分公司承继其权利义务关系,作为行政处罚被执行人,被处以罚款3000元。
利星行保代成立于2013年,由天津宝汇投资有限公司和利星行之星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下称 “利星行之星”)分别出资76%和24%,经营范围为保险代理业务。据天眼查统计,利星行保代的分支机构共88家,有26家已注销。新疆和西藏分公司此前因未按规定报送报告被罚。
上述股东中,利星行之星由利星行中国有限公司(下称 “利星行中国”)全资持有,与奔驰中国最大经销商利星行(中国)汽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人均是康莱德(DR.CONRAD TILL HENRIK),此外还有关联公司。康莱德同时还是宁波利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等奔驰4S店的法人。
自2019年的“西安奔驰车女车主坐引擎盖维权事件”,奔驰4S店成为舆论焦点。风波中心的4S店即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下称 “西安利之星”)。2019年9月起,康莱德变更为西安利之星法人。
当时,除车本身的问题外,该车主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通奔驰金融,并被迫交了1.5万元左右的金融服务费。奔驰曾表示将对相关经销商展开调查,暂停其资质,车主与相关授权经销商达成了谅解共识。中消协曾对事件提出意见,包括汽车销售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无独有偶,佳木斯利星汽车有限公司也曾因金融服务费问题被用户起诉。
此外,利星行之星(北京)汽车有限公司曾因维修服务与用户陷入纠纷。有用户在该4S店维修后,相关车辆进行年检时被告知车架号不符合规定无法进行年检。
用户此后知晓,利星行公司在未告知的情况下更换了车架,并且违反规定私自打刻车架号。利星行公司始终未能妥善处理上述问题,导致诉争车辆大幅度贬值,严重影响车辆再次出售的价格,且诉争车辆自2018年3月起长时间处于无法上路行驶的状态。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处利星行公司以三倍赔偿损失86万余元。
据报道,奔驰和利星行的渊源可追溯至上世纪。港企利星行集团董事局主席刘禹策家族在80年代获得中国内地奔驰独家代理权。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股东INSIGHT LEGEND LIMITED曾被指有利星行背景。2017年,奔驰母公司戴姆勒入股了利星行汽车国际有限公司。
除了第三方4S店给消费者带来的问题,2月,奔驰汽车金融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被银保监会通报。
奔驰金融的宣传物料有混淆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下称 “奔驰汽车金融”)的贷款产品和梅赛德斯-奔驰租赁有限公司(下称 “奔驰租赁”)租赁产品之嫌。
蓝鲸财经此前注意到,有不少奔驰金融用户投诉,原以为办理了“汽车分期消费金融”,后期方知悉是在奔驰租赁购车,表示对于售后回租融资租赁购车情况不知情。另有法院裁判文书也暴露了同类问题。对比由奔驰租赁提供服务的“星智享”和由奔驰汽车金融提供服务的“金融贷款方案”,售后回租租赁业务和车抵贷的金融成本不同。奔驰租赁24期或36期方案的年化IRR高于车抵贷。
通报指出,奔驰汽车金融涉及宣传材料未明确说明贷款产品提供方;服务价格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有关消费者信息授权使用的格式条款未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执行不到位的四大问题。
在2021年推出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监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限制在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和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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