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江门市住建局印发《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6月1日起施行。《通知》指出,在实行限售政策方面,从2022年6月1日起,在江门市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新会区会城街道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行限售政策,购房人须在办理合同网签满3年后方可转让,对上述区域暂停实行限购政策。在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层面,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
江门市住建局方面表示,限购政策是过去江门市为应对市场过热、房价上涨过快时出台的稳定市场的阶段性政策。在目前江门市房地产市场形势下,对原政策进行适时优化和调整,也是为了稳市场、保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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